【主要负责人解读】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郝海文关于《淮北市城市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修订实施《淮北市城市管理考核评价办法》有何意义?
答:修订实施《淮北市城市管理考核办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的基本要求,综合运用现代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城市公共信息资源,
推动智慧城管系统形成权责明晰、监督有力、管理规范、运转高效机制的有效举措,是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智慧淮北建设、促进我市转型发展的现实需要。
二、新修订的《淮北市城市管理考核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修订后的《淮北市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共九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目标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智慧城管信息系统平台考核为基础,构建全程监督、全域管理、全面统筹、全民参与的城市管理监督考评体系,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科学考评机制,逐步形成统一指挥、监督有力、权责明晰、处置及时、考评科学、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考核对象。分三个序列:区县政府(4个)、市相关单位和驻淮有关单位(33个)、街道和镇(纳入本期项目数据普查的17个)。
(三)考核内容。包括对区县政府、相关单位、街道(镇)的考核。日常和月度主要考核通过平台系统交办问题的处置情况;对区县考核增加了城市管理效能群众满意度评价指标。
(四)考核方式。采取每月公布考核排名,每季度综评调度、兑现奖惩,年总评相结合的考评方式。
(五)成绩计算。月考核、季综评、年总评均采取百分制。
月度考评标准计分方法自动生成数据为依据;区县政府季综评成绩=系统季度考评成绩的60%+季度专项重点工作考评成绩的20%+季度实地暗访考评成绩的15%+群众满意度评价得分的5%,相关单位季综评得分=该季度月考评得分总和÷参与月度考评次数;区县政府年总评成绩为当年季度考评平均分与纳入市目标管理考评的其他城市管理考评指标得分之和,相关单位的年度考评成绩=系统全年月度考评得分总和÷参与月度考评次数。
(六)考核结果运用。每月在媒体公布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进行综评调度,点评问题,落实奖惩,对连续3次月考核排或季度2次以上考核连续名末位的单位接受市城管委负责同志约谈。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同时,建立城市管理考核专项资金140万元,每季度兑现1次,主要用于对成绩突出的考核对象、国家和省安排的单项重点工作考核奖补以及智慧城管平台难以交办的部分应急问题和难点问题处置等。
(七)组织实施。主要是明确牵头单位、实施部门、监督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责任分工,共同配合做好城市管理考核工作。
(八)考评监督。重点阐明监督方式。包括:考核结果接受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监督;评分过程和考评结果公开透明,接受考评对象查阅、复核。
(九)其他事项。主要说明本办法由市城管办负责解释。
三、新修订《淮北市城市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的主要亮点是什么?
答:以智慧城管信息平台考核为基础,构建全程监督、全域管理、全面统筹、全民参与的“四全”城市管理监督考评体系,每月对各考核对象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季度进行综评调度,奖励先进,通报后进,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全方位监督,逐步形成统一指挥、监督有力、权责明晰、处置及时、考评科学、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和城市环境持续改善,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