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工地扬尘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2-09 16:57 字号: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工地扬尘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城管 20211


各县区城市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全市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工地扬尘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        淮北市公安局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北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8日

全市建筑垃圾、散物料运输工地扬尘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建筑垃圾、散物料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及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经研究,决定开展建筑垃圾、散物料运输、工地扬尘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建筑垃圾、散物料运输车辆、工地扬尘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建筑垃圾、散物料运输企业施工单位和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和大气扬尘污染,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城市环境,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由市城管局牵头成立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许纪江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鲍广平  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支队长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张喜功  市建管处副处长

            李贵方  市交通执法局副局长

            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联络员:杨雪梅、毕冬、马正凯、张成功、张瑞

 市城管支队5人,市公安局4人,市交通运输局4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人,市生态环境局2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赵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执法车辆保障:市城管局2台,市公安局1台,市交通运输局1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台,市生态环境局1台。

三、时间安排

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主要采取集中联合执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为2021年2月8日至1228日不定时开展。

四、工作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坚持“谁辖区、谁管理”的原则。相山区主城区建筑垃圾、散物料运输、工地扬尘联合执法由市城管支队组织实施。濉溪县、烈山区、杜集区分别由县区城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自辖区内的建筑垃圾、散物料运输、工地扬尘实施联合执法。市城管支队负责对县区联合执法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整治重点

(一)建筑垃圾、散物料运输中存在的抛洒滴漏、未经核准或已经核准但未按规定时间、路线运输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车体带泥、未密闭运输,以及乱堆、乱倒建筑垃圾和散物料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组织“黑车”(无资质的运输企业和个人)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建筑垃圾、散物料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超速、闯信号行驶、私自改装、假牌假证、闯禁区、故意污损遮挡号牌以及尾随盯梢,威胁恐吓、恶意堵车、强行闯关、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未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皖环发〔2019〕17号)标准执行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重点,明确职责,主动出击,出成效。同时,要建立联合执法、源头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治理成果。

(二)严格规范执法。整治行动中,要坚持严格规范、文明理性执法,加强部门协作,注重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的统一。要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坚决杜绝执法不规范、方法不当现象。对防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加强信息报送。整治行动期间,县区的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情况、违法查处情况、处理结果等信息及时汇总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