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工地扬尘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工地扬尘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城管 〔2021〕1号
各县区城市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全市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工地扬尘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 淮北市公安局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北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8日
全市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工地扬尘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及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经研究,决定开展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工地扬尘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车辆、工地扬尘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企业、施工单位和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和大气扬尘污染,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城市环境,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由市城管局牵头成立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许纪江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禹 雷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鲍广平 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支队长
黄 徽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张喜功 市建管处副处长
李贵方 市交通执法局副局长
赵 光 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联络员:杨雪梅、毕冬、马正凯、张成功、张瑞
成 员:市城管支队5人,市公安局4人,市交通运输局4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人,市生态环境局2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赵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执法车辆保障:市城管局2台,市公安局1台,市交通运输局1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台,市生态环境局1台。
三、时间安排
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主要采取集中联合执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为2021年2月8日至12月28日不定时开展。
四、工作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坚持“谁辖区、谁管理”的原则。相山区主城区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工地扬尘联合执法由市城管支队组织实施。濉溪县、烈山区、杜集区分别由县区城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自辖区内的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工地扬尘实施联合执法。市城管支队负责对县区联合执法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整治重点
(一)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中存在的抛洒滴漏、未经核准或已经核准但未按规定时间、路线运输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二)车体带泥、未密闭运输,以及乱堆、乱倒建筑垃圾和散体物料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组织“黑车”(无资质的运输企业和个人)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三)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超速、闯信号行驶、私自改装、假牌假证、闯禁区、故意污损遮挡号牌以及尾随盯梢,威胁恐吓、恶意堵车、强行闯关、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未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皖环发〔2019〕17号)标准执行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重点,明确职责,主动出击,整出成效。同时,要建立联合执法、源头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治理成果。
(二)严格规范执法。整治行动中,要坚持严格规范、文明理性执法,加强部门协作,注重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的统一。要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坚决杜绝执法不规范、方法不当现象。对防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加强信息报送。整治行动期间,县区的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情况、违法查处情况、处理结果等信息及时汇总至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