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001号提案的答复
王月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市生活区噪声扰民严格管控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工作情况,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确定执法边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防治,2024年我市制发《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噪声污染防治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产生的噪音污染管理、联合公安部门做好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噪声污染管理。
二是突出重点区域,强化执法巡查。针对学校、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建立专人负责机制,每日安排队员定期巡查。定期(如中高考期间、重大节假日)和不定期开展“静音护考”、“静夜守护”等专项联合执法行动,联合公安部门整治广场舞噪声大的乱象,对群众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进行突击检查与集中整治,今年以来,共发现各类噪声污染问题38起,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共治共享。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社区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结合城管进社区、“城管面对面”等工作,倡导商家自觉守法经营,引导市民在公共场所文明活动,从源头减少噪声产生,共同维护宁静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结合城管进社区、“城管面对面”等行动,进一步提高商户和群众对噪声污染工作的认识,增强其环保责任感和参与意识。
二是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建立健全噪声污染防治的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等制度,推动治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依托市智慧城管监控平台,落实问题整改,突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加大重要节日巡查执法力度,确保减少对群众的影响。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强与环保、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整改不到位、反复出现投诉的商户,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共同解决噪声污染治理工作中的难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淮北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能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您还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