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2025年“市容秩序大提升”六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3-18 17:25 字号:

各县区城市管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淮北市2025市容秩序大提升六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

2025317日 

  

淮北市2025年市容秩序大提升六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持续提升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夯实城市管理工作基础,优化城市环境品质,全面提高我市市容秩序管理水平,全方位提升城市颜值,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人民满意的城市环境,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市容秩序大提升六项提升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补短板、治顽疾、惠民生为目标,加大对城区市容市貌公共秩序整治力度,牢固树立精心精细精致工作理念,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着重解决攻克一批市容秩序管理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实现市容市貌明显改观和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1231日。

三、工作任务

(一)流动占道经营规范管理提升行动。强化重点管控。常态化开展各类道路游商摊贩占道经营问题巡查监管,重点强化午间、夜间监管薄弱时段的管控力度,加大校园周边、商业地段、重点路段、景区周边、背街小巷等及群众反映投诉强烈的游商摊贩占道经营易发、频发路段,以及易形成露天市场路段的巡查频次,及时发现游商摊贩占道经营问题,依规予以规范整治,不得影响行人通行、正常交通秩序。开展联合治理。对于存在交通、消防、食品安全等隐患大的流动摊贩聚集区域,规范整治难度大、涉及群体利益广的,要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联合公安交警、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形成规范整治合力。做好引摊入市要坚持疏堵结合,在保障市容市貌干净有序的基础上持续引摊入市,科学规划选址设立早夜市、便民摊群点等,引导游商摊贩就近入市,活跃区域内经济;联合商务等部门,引导相关特色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摊贩入驻。按照一区一策、一地一特色的原则,鼓励摊群点提档升级,打造特色管理新模式,加强服务保障和人文关怀,做到便民利民不扰民、放开放宽不放松,让城市既有烟火气,又有文明风加强隐患排查。持续加强对涉燃流动摊点用气安全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问题管”“问题瓶”“问题阀等安全隐患。对违反市容管理、燃气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拒不改正的流动摊贩,应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牵头科室单位:市容管理科、执法监察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城市管理局)

(二)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提升行动。全面开展整治。严格落实《淮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等相关规定,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道路两侧一店多匾、污浊破损、违规设置、无主废弃等户外广告招牌设施进行清理整治,切实改善街区沿线景观容貌。严格审批备案。不得审批备案《淮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明确禁止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做好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的审批备案和管理,杜绝商户未按审批备案形式、位置违规设置和未经审批备案私设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等现象。注重隐患排查。要对人流密集、九小场所等重点区域加强监管,对封堵逃生通道、破损、残缺、锈蚀、倒塌倾覆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要及时发现、整改、拆除。各县区城管部门要建立户外广告招牌设施治理整改拆除台账,实行闭环式、清单化管理。依法进行处罚。要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执法行动,根据审批反馈信息及巡查检查,对违规设置、设置人不履行定期年检安全责任、超过设定年限等户外广告招牌设施,要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根据《淮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形成处罚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并采取稳妥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科学设置公益广告。科学设置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景观小品,做好城区公益景观小品广告更新、维护和升级。治理非法小广告。集中力量对道路两侧、沿街商户、广场公园等区域以及公用设施上违法违规乱粘贴、乱涂写小广告、乱悬挂条幅等行为开展整治,全面做好乱粘贴、乱涂写小广告、乱悬挂条幅等的清理清洗、粉刷覆盖工作。(牵头科室单位:市容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执法监察科、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城市管理局)

(三)公共场所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提升行动。合理施划停放区域。按照实际需要、尊重民意、科学合理、应划尽划的原则,在商超、医院、景区、校园、车站、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周边人行道上再施划一批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确保非机动车有位可停。加大停放设施维护管理力度,对停车指示牌、施划线定期巡检,重新补划现有模糊不清、 暗淡褪色的停放区域标线、标识。做好重点区域整治。对非机动车乱停放多发、易发区域加大管理力度,重点整治城区主次干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背街小巷、校园周边、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车辆乱停乱放行为,避免非机动车辆停放占用盲道、消防通道等,引导市民主动规范停放车辆,做到车辆整齐有序规范停放。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公安交警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借势借力,凝聚合力,强化对公共场所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的规范治理,不断扩大整治成效。整治共享单车乱停放。责令运营公司及时清理挤占人行道、车行道、绿化道等道路、区域等违规停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对拒不改正的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做好公共自行车管理。加强公共自行车调度调运,避免车辆随意停放,做好车辆、站点维修保养,确保行人骑行安全。(牵头科室单位:市容管理科、执法监察科、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城市管理局)

(四)门责制管理提升行动。要确保已有门责制示范道路市容管理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在前期10条示范道路总结经验基础上,稳步有序推进门责制市容管理机制覆盖面,逐步实现门前三包迭代升级。要以各城管执法岗亭为中心,实现周边道路、街区共管共治、共建共享,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到日常城管执法服务管理中。持续加强自治要通过城管面对面”“城管进社区等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持续加强门责制责任范围、管理内容和标准宣传,进一步加强群众、商户参与度、认可度。线上通过微信群,及时向商户做好宣传、反馈解决商户问题等,加强城管和商户间的微互动,与商户形成同频共振,积极引导商户参与城市治理。通过商户自主议事、互相监督、自查互查等,不断激发自治活力。持续加强法治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对商业综合体、超市、农贸市场、学校周边、各大广场、沿街路段等区域进行全覆盖执法巡查,持续加强对乱摆乱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晾乱挂、乱堆乱放、无序出店经营、店外作业等行为规范治理,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切实做好法治执法服务保障。持续加强德治持续开展首违轻微免罚、道德约谈、志愿活动、星级文明商户评选等,以评促改、以评促优,通过德治教化,不断提升商户公共文明道德和维护良好市容秩序的意识。持续加强智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依托城市管理运管服平台,推动城市管理智慧软件硬件设施升级,持续探索推动二维码、智能探头等智治手段在门责制管理中的运用,提高市容管理监管效率。(牵头科室单位:市容管理科、执法监察科、市城管执法监督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城市管理局)

(五)停车场管理规范提升行动。全面摸排市区停车场情况。重点对市区范围内经营性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逐路段、逐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统计收集位置、性质、数量、收费标准等信息,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摸清底数,找准问题短板。规范停车场报备登记管理。对新报备的经营性停车场,严格对照《淮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标准,会同公安等部门进行实地查验。对存在问题的,通过提醒约谈、下达整改通知书等方式,要求限期整改。报备情况每季度汇总至市城管局行政许可科。对其他经营性停车场,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相关部门,对标线标识、信息公示、收费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或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开展侵占公共车位专项整治。针对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商业区周边侵占公共停车位及私设停车泊位的现象,再排查、再治理通过宣传教育、劝导纠正、联合执法等方式,重点整治私设地锁、隔离桩、长期停放僵尸车等违法行为,释放停车资源。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常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检查治理占用公共资源乱收费、停车场(泊位)设置施划不规范、收费不规范、侵占公共停车位等行为,营造良好停车秩序。加强对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停车场等废弃汽车整治回头看(牵头科室单位: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执法监察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城市管理局)

六)小区环境秩序乱象整治提升行动。依托城管进社区,深入开展小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执法行动,深化管执联动,加强与街道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等协同配合,重点治理小区违法搭建、占绿毁绿、乱张贴小广告等问题,积极配消防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全链条整治,参与消防等部门组织开展的小区电动自行车联合检查。结合城管部门职责,对小区内严重侵犯公共利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为广大群众创建安全文明、整洁有序的小区环境,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牵头科室单位:执法监察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市容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城市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密切协同配合,形成治理合力。各县区城管部门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统筹安排、迅速行动,加大对影响市容市貌等行为的监督管理,积极协调公安、市场监管、街道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推进专项提升行动落到实处。

(二)全面开展治理,依法进行处罚。各县区城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协调组织街道、社区、物管公司、商户等,全面做好各自责任范围内影响市容秩序现象的整改治理工作,对于违反市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经督促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要做到文明规范执法,全程打开执法记录仪,避免与群众发生冲突,造成负面舆情,保障市容秩序整洁规范、文明有序。

(三)抓好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区城管部门要积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平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整治市容秩序的必要性,与公安、市监、住建等相关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形成共管共治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工作针对性,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劝阻、制止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形成共管、共治、共享的市容管理新局面。

市局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对各自业务范围内工作指导,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对发现的市容秩序问题及时交办属地城管局,做好跟踪督办整改。各单位请于331日前报送一季度工作情况,以后每季度末月25日前报送当季度工作情况,1231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情况及相关图文资料。

联系电话:0561-3198969,联系邮箱:hbcgjsr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