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含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市环卫处办公楼物业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5-14 11:24 字号:

    一、项目编号:AHLF-2025HB-0410
    二、项目名称: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含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市环卫处办公楼物业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淮北中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南黎街道恒谭路66号国购广场(商业)3幢B座2320号
    成交金额: 77000 元




    五、专家名单:黄炜(组长)、姚健、刘正操。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黎苑路55号;
    联系人:周主任               程主任
    电话:15956153106          18656189292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金御华府13栋301;
    联系人:周莉
    电话:0561-3317878    1510561890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北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黎苑路55号
    联系方式:15956153106    18656189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金御华府13栋301 
    联系方式:0561-3317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莉
    电 话:15105618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