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城管局2024年7月17日行政处罚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7-17 10:32 字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淮北政通文化科技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06005986615749 张艳秋 淮城执(城建)罚决字〔2023〕第2-1号 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肢解发包政通梦幻王国项目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五十五条的规定 罚款 一、对淮北政通文化科技置业有限公司处粉刷工程合同价款1263287.4元;处脚手架工程合同价款434227.50元;处线条制作采购合同价款731761.75元;总计2429276.65元百分之零点六的罚款计14575.7元;
二、对淮北政通文化科技置业有限公司处500000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同一违法行为,处罚不同的,按照重的进行处罚。对淮北政通文化科技置业有限公司处500000元罚款。
50.000000 2024/7/16 2027/7/16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淮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0600743072638C
石宗义 自然人 淮城执(城建)罚决字〔2023〕第2-3号 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肢解发包政通梦幻王国项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罚款 对淮北政通文化科技置业有限公司直接负责人员石宗义处单位罚款数额500000元百分之六的罚款计30000元。 3.000000 2024/7/16 2027/7/16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淮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0600743072638C
李士运 自然人 淮城执(城建)罚决字〔2023〕第2-2 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肢解发包政通梦幻王国项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罚款 对淮北政通文化科技置业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士运处单位罚款数额500000元百分之六的罚款计30000元 3.000000 2024/7/16 2027/7/16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淮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0600743072638C
李玉庆 自然人 淮城执(城建)罚决字〔2024〕第9-1号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罚款 对李玉庆处罚款伍仟元(¥5000元) 0.500000 2024/7/16 2027/7/16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淮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0600743072638C
陈晨 自然人 淮城执(城建)罚决字〔2024〕第9-2号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 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执业 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罚款 对陈晨处罚款伍仟元(¥5000元) 0.500000 2024/7/16 2027/7/16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淮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0600743072638C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淮北分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0600MA2MT5HHX6 许芬 淮城执(城建)罚决字〔2024〕第10号 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未实质性实施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工作,未履行合同义务,将其承接的业务进行转包,并转包给无执业资格的个人 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罚款 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淮北分公司处罚款叁万元(¥30000元) 3.000000 2024/7/16 2027/7/16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淮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0600743072638C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淮北分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0600322797411Y 卜云 淮城执(城建)罚决字〔2024〕第11-1号 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未履行合同义务,将承接的业务进行转包 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罚款 对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淮北分公司处罚款叁万元(¥30000元) 3.000000 2024/7/16 2027/7/16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淮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0600743072638C
陈晨 自然人 淮城执(城建)罚决字〔2024〕第11-2号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 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执业 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罚款 对陈晨处罚款伍仟元(¥5000元) 0.500000 2024/7/16 2027/7/16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淮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0600743072638C
韩冰天 自然人 淮城执(城建)罚决字〔2024〕第12-1号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罚款 对韩冰天处罚款伍仟元(¥5000元) 0.500000 2024/7/16 2027/7/16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淮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0600743072638C
陈晨 自然人 淮城执(城建)罚决字〔2024〕第12-2号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 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执业 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罚款 对陈晨处罚款伍仟元(¥5000元) 0.500000 2024/7/16 2027/7/16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淮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0600743072638C
绿地集团淮北相彭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0600MA2WLB6R3E 孙文秋 淮城执(房管)罚决字〔2024〕第1号 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未取得绿地城(春晖苑)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 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罚款 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没收违法所得;绿地集团淮北相彭置业有限公司擅自预售商品房52户并收取的预付款(57171248.00元)属于违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该违法所得属于应当退赔的范围之内,故依法不予没收,责令绿地集团淮北相彭置业有限公司及时退赔。三、对绿地集团淮北相彭置业有限公司处以已收取的预付款千分之八的罚款计457369.984元罚款。 45.736998 2024/7/16 2027/7/16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淮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0600743072638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