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18 00:08 字号:

淮城管〔202414

 

各县区城市管理局、市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全市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已经研究同意,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

2024318

 

 

 

 

 

全市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市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安委会、省厅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级城管领域主管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全市城市管理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普遍建立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全市城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系统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环卫设施安全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旺能垃圾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置厂、垃圾填埋场、环卫作业公司及垃圾中转站等城市环卫设施安全运行情况,重点排查垃圾卸料平台、垃圾仓、化学品耗材堆放设施、渗滤液储存区域等易燃易爆点安全隐患情况。完善防汛抗旱、特殊时段专项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加强环卫车辆使用和环卫工人户外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城市道路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规范设置安全标志,开展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情况。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城市公厕隐患排查,防范因化粪池、下水道甲烷气体等超标发生的燃烧、爆炸等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责任单位:市环卫处,各县区城管局、市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二)扎实推进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管理。落实《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淮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在全市范围内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档案,实行编号管理。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审批和招牌设施备案等管理,推动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等年度安全检测。常态化地组织开展大型和高层建筑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广场道路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和巡查检查,加强巡查力度和频次,重点整治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等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市城管支队、行政许可科,各县区城管局、市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三)全面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城市运行服务管理平台作用,加强对城市管理运行状况的实时监管、分析研判、预测预警。严格落实《淮北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考核办法》和六个100%”管理标准,强化对在建工地、运输车辆全过程监管,提升监管智慧化。强化源头治理,联合公安、交通、环保及县区城管局等部门,严查运输车辆车体不洁、抛洒滴漏等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建筑垃圾堆放电安全隐患。加强城市公共区域私搭乱建治理,严肃整治在城市公共区域内乱堆、乱放、乱挖、乱设、乱建等现象。开展公共自行车服务运行安全检查,加强高位运行状态下公共自行车系统安全生产,实现安全运行无事故。(责任单位:市城管支队、市城管执法监督指挥中心、市公共自行车中心,各县区城管局、市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四)配合做好各项安全专项行动。利用日常巡查检查等机会,对流动摊点和摊群点的用气安全进行回头看”“查缺补漏,重点检查、整治气瓶是否落实钢瓶赋码、减压阀是否合格、用户使用灶具连接软管是否规范等问题,加强对摊点摊贩用气安全意识宣传引导,建立完善排查整治台账,切实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与住建等部门配合协作,聚焦工程建设、燃气安全、非法装修等安全案件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工作,在公共场所合理划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引导车辆有序停放。配合消防、住建、公安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和占用疏散通道等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劝阻纠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市政工程监管科、市城管支队、市房管支队、市城建支队,各县区城管局、市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至4月)。各单位结合实际部署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划定工作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做出具体安排,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325日前将方案报市城管局市政工程监管科。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持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城市管理领域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各单位要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台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各单位要深入分析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对好的做法、成熟经验及时总结提炼,形成一批专项行动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行动推动力度。各县区城管局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治本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城市管理局要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定期对街道(乡镇)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市城市管理局将根据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于每年1210日前将本行业领域的治本攻坚行动总结报送至市城管局市政工程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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