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城管局2024年4月7日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淮北市天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0600791883881G | 宋军 | 淮城执(城建)罚决字〔2024〕第3-1号 | 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六项规定 | 淮北市天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检测数据 和检测报告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四十三条的规定 | 罚款 | 对淮北市天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处陆万元(¥60000元)罚款 | 6.000000 | 2024/4/7 | 2027/4/7 |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淮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11340600743072638C |
李加伟 | 自然人 | 淮城执(城建)罚决字〔2024〕第3-2号 | 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六项规定 | 淮北市天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检测数据 和检测报告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四十八条的规定 | 罚款 | 对淮北市天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加伟处伍仟元(¥5000元)罚款 | 0.500000 | 2024/4/7 | 2027/4/7 |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淮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11340600743072638C | ||
周鲁 | 自然人 | 淮城执(城建)罚决字〔2024〕第3-3号 | 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六项、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 | 淮北市天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检测数据 和检测报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四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罚款 | 对淮北市天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单位直接负责人员周鲁处伍仟元(¥5000元)罚款 | 0.500000 | 2024/4/7 | 2027/4/7 |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淮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11340600743072638C | ||
安徽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302744872231C | 张晓东 | 淮城执(城建)罚决字〔2024〕第6-1号 | 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项规定 | 安徽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淮北市2021年度双顶山西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中出具虚假记载、误导性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 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 罚款 | 对安徽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叁万元(¥30000元)罚款 | 3.000000 | 2024/4/7 | 2027/4/7 |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淮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11340600743072638C |
张德宇 | 自然人 | 淮城执(城建)罚决字〔2024〕第6-2号 | 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 | 在淮北市2021年度双顶山西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中出具虚假记载、误导性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 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罚款 | 对淮北市2021年度双顶山西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审核报告编制人张德宇处陆仟元(¥6000元)罚款 | 0.600000 | 2024/4/7 | 2027/4/7 |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淮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11340600743072638C | ||
邱喜艳 | 自然人 | 淮城执(城建)罚决字〔2024〕第6-3号 | 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 | 在淮北市2021年度双顶山西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中出具虚假记载、误导性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 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罚款 | 对淮北市2021年度双顶山西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审核报告审核人邱喜艳处陆仟元(¥6000元)罚款 | 0.600000 | 2024/4/7 | 2027/4/7 |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淮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11340600743072638C | ||
仰传安 | 自然人 | 淮城执(城建)罚决字〔2024〕第6-4号 | 违反了《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 在淮北市2021年度双顶山西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职业活动成果 | 依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 罚款 | 对淮北市2021年度双顶山西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总监仰传安处叁仟元(¥3000元)罚款 | 0.300000 | 2024/4/7 | 2027/4/7 |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淮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11340600743072638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