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监督方式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2-04 10:05 字号:

一、主体名称

淮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执法权限

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淮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淮北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执法程序

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1.立案;2.调查取证;3.提出、审批处理意见;4.告知、陈述申辩、听证;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送达和执行;7.结案。

五、救济渠道

根据 《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淮北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濉溪县人民法院起诉。

六、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561-3198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