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淮北市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以来,淮北市在城市发展与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环卫设施建设也取得一定成果,相继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卫生填埋场等,实现全市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提标扩面。众多先进环卫设施的建成为保障淮北市市容环境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是淮北市近年来被陆续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名誉的重要前提。
2021年是淮北“十四五”建设开局之年,新的城市发展定位,需要及时编制和实施各项规划。目前,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正在进行,其环卫专业规划也需要进一步衔接、细化和落实。
二、规划依据
一是国家、安徽省的政策文件、法规、规章与综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二是淮北市相关政策文件、法规和规划:《淮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淮北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试行);《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2019〕26号)等。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我市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高标准、严要求、特色化地配建环境卫生专业设施,体现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和谐,达到废弃物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的,为淮北市打造苏鲁豫皖四省交汇区域改革开放新高地、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示范区、全国资源型城市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样板区和民生福祉更加厚实的幸福城提供环境支撑。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淮北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统一规划体系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做好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淮政办秘〔2020〕44号)精神,在学习借鉴外地城市环卫规划先进经验基础上,2020年8月我局委托淮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始起草环卫规划的编制工作;结合淮北市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实际,经过反复研究修改,2021年4月环卫专业规划初稿完成;经过不断修改完善,2021年9月29日专业规划通过专家评审;2021年10月征求三区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进行相关内容调整;调整后由局内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经局内办公会议审定通过;2021年12月23日,我局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专业规划。
五、工作目标
规划总目标:创建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三个分目标:建立国内领先的环保型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系统;设置数量和布局均能满足城市发展整体需求的各类环卫设施;保障“十四五”环卫设施用地需求,控制远景环卫发展备用地。
六、主要任务
主要是为了利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近远结合、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我市环卫设施的规划布局,体现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和谐,达到废弃物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实现对淮北市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宏观指导与调控。
七、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实施与责任分工。城市管理局是城市垃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拟定垃圾治理相关政策、制度和规范,负责编制和实施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及建设计划。二是建立和完善相关法规,强化监督管理。三是给予政策优惠,引入特许经营模式。四是规划配套、落实选择、组织保证。
八、下一步工作安排
建立组织推进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完善政府配套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合理有效地配置城乡环境卫生规划建设资源。
咨询科室:淮北市城市管局环卫处规划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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