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2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江小兵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小区内侵占公用绿地的顽疾,还居民优美环境》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对推动和加强居民小区绿化管理,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接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研究,推动工作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展宣传动员,做好工作部署。2022年5月12日,我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针对居民小区侵占绿地行为专项整治进行部署,明确了各县区城管局的属地管理责任。同时利用“直播淮北”“淮北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全市大力宣传开展居民小区毁绿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联系市住建局,督导各县区物业企业组织学习,对小区居民开展《民法典》《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淮北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让市民了解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二、开展联合整治,做好补绿增绿。积极督导各县区城管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组织联合社区、物业等部门一起,目前已对相山区“柳岸花园”“锦绣府邸”“天下世家”“帝景翰园”及宋疃镇缘山小区等居民小区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毁绿种菜、乱搭建窝棚、栅栏、乱堆放杂物等各类侵占绿地行为100余处,取得明显成效,今后将持续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同时督促各物业企业根据小区总体绿化环境,充分利用土地见缝插绿,及时对绿地内踩踏的小路、死株、绿地裸秃现象进行补绿,减少闲置和占用的绿地,并宣传带动业主参与植树活动,提升业主环保意识,升级小区绿化景观。
三、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绿化管理。明确了各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责任,履行好物业管理职责,加强小区内常态化巡查,对发现违法搭建、毁绿种菜等行为第一时间劝阻制止、及时报告,不得隐瞒。对于物业公司发现违规行为不劝阻不制止的,劝阻制止没有相关记录,劝阻无效不向有关部门汇报,被巡检督查中发现的,将处以扣除履约保证金500-2000元处罚。持续加强联动执法,严格查处违法侵占绿地行为,对于拒不整改的业主,城管部门接到物业企业报告后,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另外,我们还责成各物业小区进一步完善住宅小区绿化养护的标识标志、管理规定、宣传标语,并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使“保护绿化、美化居住区”成为每个业主的共识,形成良好风气。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够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特此答复。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淮北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561-3199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