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程序开展情况】《淮北市城市管理考核评价办法》
意见征集
淮北市城管委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淮北市城管委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淮北市城市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起草说明
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改进城市管理工作,适应智慧城管建设的需要,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促进我市城市发展转型,消除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健全考核制度,加强对智慧城管运行工作的监督考核,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参照省内合肥、蚌埠等地做法,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市城管局对《淮北市城市管理考核办法》(淮城管委〔2020〕3号)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充实。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淮北市城市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的修定和实施,将有效健全考核制度,加强对智慧城管运行工作的监督考核,改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加快智慧城管项目试运行,充分发挥智慧城管平台作用,消除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以保证项目运转责任明晰、高效有序,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推进智慧淮北建设,促进我市城市发展转型。
工作目标
旨在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科学考评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和城市环境持续改善,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智慧城管信息平台考核为基础,构建全程监督、全域管理、全面统筹、全民参与的城市管理监督考评体系,逐步形成统一指挥、监督有力、权责明晰、处置及时、考评科学、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高我市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和治理能力。
意见反馈
单位 |
序号 |
具体修改建议或意见 |
采纳情况 |
濉溪县 |
1 |
已采纳 |
|
2 |
已采纳 |
||
相山区 |
1 |
建议考核过程中将实地考察、群众满意度调查等进行区分。 |
已采纳 |
2 |
建议在“信访投诉办理”考核中剔除不合理诉求因素。 |
已采纳 |
|
烈山区 |
无意见 |
|
|
杜集区 |
无意见 |
|
《淮北市城市管理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稿)》 公众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故无相关反馈采纳情况,特此说明 。
淮北市城市管理考核评价办法
(修订稿)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提高我市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和治理能力,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智慧城管信息平台考核为基础,构建全程监督、全域管理、全面统筹、全民参与的城市管理监督考评体系,逐步形成统一指挥、监督有力、权责明晰、处置及时、考评科学、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和城市环境持续改善,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分为三个序列:
区县政府序列(共4个):相山区政府、杜集区政府、烈山区政府、濉溪县政府。
相关单位序列(共33个):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防空防震办、淮北高新区管委会、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淮北供电公司、电信淮北分公司、移动淮北分公司、联通淮北分公司、淮北华润燃气公司、淮北石油分公司、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淮北车务段、邮政淮北分公司、淮北市传媒中心、市建投集团公司、市交控集团公司、中国广电淮北市分公司、铁塔淮北分公司。
街道(镇、开发区管委会)序列(共17个):
1.相山区。共10个,分别为:任圩街道办事处、东街道办事处、西街道办事处、相南街道办事处、东山街道办事处、三堤口街道办事处、南黎街道办事处、曲阳街道办事处、渠沟镇、相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杜集区。共4个,分别为:高岳街道办事处、矿山集街道办事处、朔里镇、石台镇。
3.烈山区。共3个,分别为:杨庄街道办事处、烈山镇、宋疃镇。
三、考评内容
(一)对区县政府的考评。一是通过市智慧城管平台系统考评城市管理方面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即对市智慧城管平台派遣的、属于本区域管辖范围内城市管理部件问题和事件问题的处置情况。二是专项重点工作考评,如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等安排的试点工作、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任务、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重点工作考评采取“10+N”形式,“10”为常态化专项重点工作,“N”为阶段性专项重点工作。“N”项考评项目内容和评分细则由市城管办(市城管局)视当年度重点工作情况制定实施,另行通知。三是通过实地暗访考评城市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四是城市管理效能群众满意度评价情况。
(二)对相关单位的考评。主要考评各单位对市智慧城管平台日常派遣的、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城市管理部件问题和事件问题的处置情况(详见淮城管委〔2020〕1号文件)。
(三)对街道(镇、开发区管委会)的考评。由各区县负责,根据各自实际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并落实奖惩。市智慧城管系统可提供各区街道(镇、开发区管委会)相关数据。
四、考评方式
实行月考核、季综评、年总评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方式。
(一)对区县政府的考评:月考核以市级智慧城管平台每月对各区县平台交办问题办理情况自动生成结果为准。季综评采取“系统考评+专项重点工作考评+实地暗访考评+群众满意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专项重点工作考评和群众满意度评价每季度开展一次。季度实地暗访考评采取每周常态化督查,每月前四周平均得分为月度得分,月度得分平均成绩为季度得分。群众满意度评价采取群众满意度调查方式进行。年总评取季度考评+城市管理年度目标考评指标考评汇总成绩。
(二)对相关单位的考评:以智慧城管系统自动生成结果为准。
(三)对街道(镇、开发区管委会)的考评:由各区县根据各自考核评价办法实施。
五、成绩计算
月考核、季综评、年总评均采取百分制。
(一)月考核成绩计算。
各类考评对象月度考评以市智慧城管系统日常工作月度考评标准计分方法自动生成数据为依据(考评标准见附件1)。当月立案数为零的单位不纳入当月考评。
(二)季综评成绩计算。
1.区县政府季综评成绩=系统季度考评成绩的60%+季度专项重点工作考评成绩的20%(常态化专项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专项重点工作分值占比各为10%)+季度实地暗访考评成绩的15%+群众满意度评价得分的5%。其中:系统季度考评得分=该季度月考评得分总和÷参与月度考评次数。
2.相关单位季综评由当季度系统生成的月考评平均得分计入成绩,得分=该季度月考评得分总和÷参与月度考评次数。
(三)年总评成绩计算。
1.区县政府年总评成绩为当年季度考评平均分与纳入市目标管理考评的其他城市管理考评指标得分之和。其中:当年季度考评平均得分=季度考评得分总和÷参与季度考评次数;纳入目标管理考评的各指标按各自考评计分办法执行。以上两项成绩实际得分合成结果即为各区县年总评成绩,按全市目标管理分值比例计入各区县当年城市管理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得分。
2.相关单位的年度考评成绩=系统全年月度考评得分总和÷参与月度考评次数。
六、考评结果运用
(一)月评价。市城管委办公室每月根据市智慧城管系统自动生成的考评数据,梳理分析问题,对重点难点问题跟踪督办,通报各考评对象当月成绩排名,并将考评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每个名次设置1个,得分相同时,承担考评任务量多的单位排名靠前。对连续3次月度考评结果在全市排名末位的区县、单位,由市城管委负责同志约谈其分管负责人。
(二)季综评。市城管委视情况不定期召开成员会议,调度城市管理工作,通报情况,听取汇报,点评问题,落实奖惩兑现,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季度考评连续2次排名末位的,由市城管委负责同志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三)年总评。各区县政府和相关单位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评内容,以各考评对象年总评结果折算得出目标考评得分,并提交市督查考核办公室。
市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140万元作为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成绩突出的考评对象的奖励、国家和省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单项重点工作考评奖励、考评情况媒体公示宣传、部分应急问题和难点问题的处置等相关费用的支出。
奖励兑现每季度1次。各区县政府季度考评奖励前2名,第一名奖励17万元、第二名奖励9万元;相关单位季度考评奖励前三名,第一名奖励3.5万元、第二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奖励1万元。专项资金的发放和使用,应履行相关程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单位中,凡一个季度内有2个月案件数为零的,不纳入当季度奖励范围。
同一年度内月度考评连续3次或季度考评连续2次以上排名倒数第一的考评对象,取消城市管理工作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七、组织实施
城市管理考评工作由市城管委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具体实施。各考评对象按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城市管理考评工作。
八、考评监督
考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到有本可依、有据可查。考评结果通过市主要新闻媒体和淮北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由市城管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城市管理具体业务考评内容的调整由市城管委办公室负责,报市城管委领导同意。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淮北市智慧城管平台日常工作月度考评标准
2.淮北市城市管理区县季度专项重点工作考评标准
3.淮北市城市管理区县季度实地暗访考评标准
4.淮北市城市管理效能群众满意度评价标准
附件1
淮北市智慧城管平台日常工作月度考评标准
一、区县日常工作月度考评标准
序号 |
考评指标 |
计分方法 |
基本分 |
|
1 |
立案情况 (15分) |
工作量占比 |
立案占比得分=(立案数÷同类单位立案总数)×1。 |
1分 |
立案率 |
立案率=立案数÷上报数。得分=立案率×6。 |
6分 |
||
反复立案率 |
反复立案率=反复立案数÷当月立案数。大于等于50%不得分;小于50%时,得分=(1-反复立案率×2)×8。 |
8分 |
||
2 |
案件处置 情况 (75分) |
按期结案率 |
按期结案率=在规定期限内的结案数÷应结案数。得分=按期结案率×35。 |
35分 |
结案率 |
结案率=结案数÷应结案数。得分=结案率×25。 |
25分 |
||
返工率 |
返工率=返工数÷结案数。得分=(1-返工率)×10,结案率低于5%(含)时不得分。 |
10分 |
||
推诿率 |
推诿率=推诿数÷结案数。得分=(1-推诿率)×5,结案率低于5%(含)时不得分。 |
5分 |
||
3 |
专案办理 情况 (10分) |
立案数 |
每立案1条扣0.2分,最多扣2分。 |
2分 |
按期结案率 |
按期结案率=按期结案数÷专案应结案数。得分=按期结案率×4。 |
4分 |
||
结案率 |
结案率=结案数÷专案应结案数。得分=结案率×4。 |
4分 |
||
合计 |
100分 |
|||
加 分 项 |
难点问题案件办理 情况 (2分) |
按期结案数 |
违法建设、“僵尸车”治理、渣土车违规运输等难点案件,每按期结案1件加0.2分,最高加2分。 |
2分 |
二、相关单位日常工作月度考评标准
序号 |
考评指标 |
计分方法 |
基本分 |
|
1 |
立案情况 (15分) |
工作量占比 |
立案占比得分=(立案数÷同类单位立案总数) ×5。 |
5分 |
反复立案率 |
反复立案率=反复立案数÷当月立案数。大于等于50%不得分;小于50%时,得分=(1-反复立案率×2)×10。 |
10分 |
||
2 |
案件处置 情况 (75分) |
按期结案率 |
按期结案率=在规定期限内的结案数÷应结案数。 得分=按期结案率×35。 |
35分 |
结案率 |
结案率=结案数÷应结案数。得分=结案率×25。 |
25分 |
||
返工率 |
返工率=返工数÷结案数。得分=(1-返工率)×10,结案率低于5%(含)时不得分。 |
10分 |
||
推诿率 |
推诿率=推诿数÷结案数。得分=(1-推诿率)×5,结案率低于5%(含)时不得分。 |
5分 |
||
3 |
专案办理 情况 (10分) |
立案数 |
每立案1条扣0.2分,最多扣2分。 |
2分 |
按期结案数 |
按期结案率=按期结案数÷专案应结案数。得分=按期结案率×4。 |
4分 |
||
结案率 |
结案率=结案数÷专案应结案数。得分=结案率×4。 |
4分 |
||
合计 |
100分 |
注:考评指标说明
1.案件:城市管理事件、部件问题被市级平台受理且立案的问题。
2.上报数:城市管理问题上报到市级平台的案件数量。
3.立案数:被市级平台受理且符合条件进行立案的城市管理问题案
件数量。
4.立案率:立案数占当月上报问题总数的百分比。
5.反复立案:事件反复立案是指在同一单元网格内,已结案的相同小类事件案件,2个工作日内重又被立案;部件反复立案是指已结案的相同编码部件案件,2个工作日内重又被立案。
6.反复立案率:反复立案件数占当月立案数的百分比。
7.应结案数:按照规定的相应办结时限,应当予以结案的案件数量。
8.按期结案数:在规定的办结时限内结案的案件数。
9.结案数:符合有关条件,结束市级平台系统业务流程,给予结案存
档的案件数。
10.按期结案率:按期结案数占应结案数的百分比。
11.结案率:结案数占应结案数的百分比。
12.返工案件:未通过市级平台核查而发回重新处置的案件。
13.推诿案件:属于本单位处置但无故将问题回退的案件。
14.专案:指①上级机关或领导批办的案件;②重大活动保障期间保障路线或保障区域内发生的案件;③市创城指挥部、市城管委、市城管办督办的案件;④其他专案。
15.难点问题案件:该指标为加分项。指违法建设、“僵尸车”治理、渣土车违规运输等日常不易解决的难点问题。
附件2
淮北市城市管理区县季度专项重点工作考评标准
考评项目 |
考评指标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垃圾分类 (15分) |
工作机制 |
建立工作机制,日常管理机构健全;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有分类督导制度和措施,并有效执行。 |
1分 |
每项不达标扣0.2分,扣完为止。下同。 |
建立专项资金预算项目,专款专用,提供相关文件及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明细表。 |
1分 |
每项不达标扣0.2分。 |
||
宣传培训 及信息报 送 |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配合指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开展活动,季度入户宣传覆盖居民户数占城市居民总户数的比例至少达到25%;利用LED屏及各类宣传栏介绍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内容要定期更新,每月不少于2次。 |
2分 |
每项不达标扣0.5分。 |
|
并做好相关资料、数据、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
1分 |
每项不达标扣0.5分。 |
||
示范片区 建设 |
合理规划布局,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完成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建设。 |
1分 |
每项不达标扣0.5分。 |
|
分类容器要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要求的标识和颜色配备, |
1分 |
每项不达标扣0.5分。 |
||
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并在公示栏张贴各类垃圾日常收集数量记录表。 |
1分 |
每项不达标扣0.5分。 |
||
中转站 改造 |
改造后的中转站达到分类收集、分类计量、分类中转的功能。 |
2分 |
每项不达标扣0.5分。 |
|
分类效果 |
达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
5分 |
每项不达标扣0.5分。 |
|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0分) |
工作机制 |
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并有效执行。 |
2分 |
每项不达标扣0.2分。 |
设施建设 |
配有专用垃圾收运车辆,满足垃圾及时转运需要;村庄按标准配备垃圾桶,满足垃圾收集需要。 |
2分 |
每项不达标扣0.5分。 |
|
队伍建设 |
清扫保洁人员一般按农村人口300-500人配备1名;乡镇垃圾转运站配备1-2名作业人员;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垃圾收集人员。 |
2分 |
每项不达标扣0.5分。 |
|
治理效果 |
村庄内外、房前屋后环境整洁,河渠沟塘等水体通畅,无垃圾;垃圾定点投放,及时收运,垃圾桶不外溢。 |
4分 |
每项不达标扣0.5分。 |
|
餐厨废弃物处置 (5分) |
餐饮单位签约情况 |
餐饮单位应签尽签,新开张店面及时签约,不再从事餐饮行业的老店面及时更新并报送备案。 |
1分 |
每项不达标扣0.5分。 |
收集设备 |
收集器具整洁卫生,不得违规占道或店外摆放。 |
2分 |
发现一例扣0.5分。 |
|
进场量完成情况 |
按计划完成进场量。 |
2分 |
完成100%不扣分,80%—100%以下扣0.5分,50%—80%扣1分,50%以下扣2分。 |
|
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置 (4分) |
处置管理 |
处置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确保处置效果,建立运输、处置、管理工作台账等。 |
4分 |
每项不达标扣1分。 |
城区环卫市场化 作业 (15分) |
工作机制 |
有督查考核方案、日常督查考核记录和台账,兑现奖惩。 |
2分 |
每项不达标扣0.2分。 |
设备及人员配备 |
环卫作业市场化公司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配备环卫机械设备及人员。 |
3分 |
每项不达标扣0.5分。 |
|
作业标准 |
环卫作业市场化公司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进行各项环卫作业。 |
10分 |
每项不达标扣1分。 |
|
菜市场周边秩序 整治 (6分) |
工作机制 |
建立领导机制,召开部署会议,制定整治方案,问题台账完备,责任分工明确,有相关工作资料图片。 |
2分 |
每项不达标扣0.2分。 |
管理效果 |
菜市场周边无流动摊点、出店经营、车辆乱停放、堆放杂物、污水乱排等。 |
4分 |
每项不达标扣0.5分。 |
|
停车秩序整治 (8分) |
工作机制 |
建立领导机制,召开部署会议,制定整治方案,问题台账完备,责任分工明确,有相关工作资料图片。 |
1分 |
每项不达标扣0.2分。 |
设施建设 |
合理施划停车位,做到应划尽划、标线清晰。 |
3分 |
每项不达标扣0.5分。 |
|
管理效果 |
无乱停放及占用盲道现象,车辆按位定向停放,违停车辆张贴处罚告知单。 |
4分 |
每处不达标扣0.5分。即停即走车辆、已附处罚单据的车辆不扣分。 |
|
“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 (15分) |
工作机制 |
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做好顶层规划布点,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强化监督考核,定期进行督导抽查。 |
4分 |
每项不达标扣0.2分。 |
载体途径 |
开展法律宣传进社区活动,增进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实施便民服务进社区,开展服务活动,及时处置投诉举报问题和纠纷;实施智慧城管进社区,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升智能化水平;实施城管执法进社区,构建执法快速处置和联合协作机制,联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
5分 |
每项不达标扣0.5分。 |
|
工作成效 |
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逐步达到推进城管工作站社区全覆盖,参与社区日常工作管理;启动标准化城管执法服务亭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展创建规范化中队活动,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
6分 |
每项不达标扣0.5分。 |
|
信访投诉办理 (12分) |
工作机制 |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信访工作制度,配备信访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取证设备,设立信访接待场所。 |
3分 |
每项不达标扣0.2分。 |
办理程序 |
按照规范程序,做好登记、承办、转办、反馈、归档等工作;未发生对交办、转办的信访投诉事项办理推诿扯皮、无故拒接、敷衍了事情况。 |
3分 |
每项不达标扣0.5分。 |
|
办理效果 |
未发生排查问题不深入、工作不落实、解决合理诉求问题不彻底、回访不满意等情况;未发生重复投诉、进京、赴省、市等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无被新闻媒体曝光批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等情况。 |
6分 |
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每起扣3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起扣1分,回访不满意等每起扣0.5分。 |
|
作风纪律 (10分) |
队容风纪 |
城管执法人员执勤时着制式服装,不得与便服混穿,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佩戴统一的标志标识。 |
1分 |
违反一项扣0.5分。 |
非工作需要,不得着制服进入酒店以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得将执法车辆停放在娱乐场所等不宜停放的地点。 |
1分 |
违反一项扣0.5分。 |
||
保持仪表仪容整洁,不得染彩发。男性执法人员不得留长发、烫卷发、剃光头和蓄胡须,女性执法人员实施执法时发垂不得过肩。 |
1分 |
违反一项扣0.5分。 |
||
执勤时应举止端庄、行为得体,无吃东西、抽烟、扇扇子、嬉笑打闹、高声喧哗等不雅行为。 |
1分 |
违反一项扣0.5分。 |
||
规范执法 |
实施管理时,先向管理相对人敬举手礼,使用规范语言,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 |
1分 |
违反一项扣0.5分。 |
|
遵守廉洁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自觉维护城管执法队伍形象。 |
2分 |
发现一起扣1分。 |
||
在岗情况 |
城管执法人员在岗在位,认真履行职责。 |
3分 |
每发现一人无故不在岗扣1分。 |
|
加减分说明 |
加分:城市管理专项工作获得省(国家住建部)、市(省住建厅)通报表彰的,被省(国家住建部)、市(省住建厅)召开工作现场会推广经验的,被省、市级领导批示表扬的,分别加3分、2分。一项专项工作同时获得多项加分的,按最高加分计分。加分最多加5分。 减分:未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城管委(办)交办的城市管理有关事项的,分别扣3分、2分,同一事项未落实被分别扣分的,按最高扣分计分;未及时上报市城管委(办)及市智慧城管平台要求上报的有关材料、未及时反馈回复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每延误1个工作日扣0.5分。 扣分最多扣5分。 |
附件3
淮北市城市管理区县季度实地暗访考评标准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主次道路 (30分) |
1.临街网点“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到位,卫生、设施、秩序、绿化等状况良好,建筑物外立面整洁干净,无破损污损;无毁坏绿化及非法伐树;无噪声扰民、油烟污染等影响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现象。 |
3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下同。 |
商铺在城管部门统一划线内摆摊经营的不算作出店经营。 |
2.无占道经营和未经规划随意摆放的各类流动性摊点、马路市场,城管部门规划定时定点定品种经营的摊群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经营结束场地无垃圾、污迹。 |
2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
|
3.无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含晾晒、悬挂标语条幅、飞线充电等)、乱搭乱建(含私设遮阳棚、接坡等)、乱停乱放、乱堆物料(含废弃家具等)等影响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现象。 |
6分 |
乱搭乱建每处扣1分,其余每处问题扣0.5分。 |
同一位置非机动车每2辆及以上乱停算作1处,机动车每1辆乱停算作1处;即停即走、已附处罚单据的车辆不扣分;1平方米内的非法小广告算作1处。 |
|
4.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完好无损,安全牢固、无破损;空调室外机、排水(气)管等设置规范,完好整洁。 |
2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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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刊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公益广告;无污迹、无破损,设置牢固可靠。 |
2分 |
无公益广告扣1分,其余每处问题扣0.5分。 |
200米范围内至少有1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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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内容、大小符合标准;无污迹无破损,设置牢固可靠;无私设店牌、一店多牌等现象。 |
2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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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得占道洗车、占道修车等,影响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 |
2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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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交通护栏等公共设施管护良好,无明显破损,保持干净整洁。 |
1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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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主要道路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规范公共卫生间指示牌。 |
1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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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保洁效果良好,无暴露垃圾,无纸屑、烟蒂、宠物粪便、污物以及砂石、积尘、积水和污迹等影响环境卫生现象;垃圾桶(箱)分类设置,整洁完好,垃圾清运及时;如有燃放鞭炮、抛撒冥币,要及时清理;道路整体清洁,路面呈本色;冬季降雪期间无积雪残冰。 |
5分 |
成堆暴露垃圾每处扣1分,其余每处问题扣0.5分。 |
1平方米以内的垃圾算作1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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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筑工地四周规范设置围墙、围挡,四周无明显杂物、垃圾和其他秩序乱象;工地进出口有冲洗设施,进出路口无泥土污染现象;公益广告设置数量充足、布局合理、比例适当,无明显破损。 |
4分 |
无围挡、无冲洗设施、无公益广告扣1分;其余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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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街小巷 (20分) |
1.临街网点“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到位,卫生、设施、秩序、绿化、立面及台阶等状况良好,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 |
3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商铺在城管部门统一划线内摆摊经营不算作出店经营。 |
2.无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含晾晒、悬挂标语条幅、飞线充电等)、乱搭乱建(含私设遮阳棚、接坡等)、乱停乱放、乱堆物料(含废弃家具等)等影响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现象。 |
6分 |
乱搭乱建每处扣1分,其余每处问题扣0.5分。 |
同一位置非机动车每2辆及以上乱停算作1处,机动车每1辆乱停算作1处;即停即走、已附处罚单据的车辆不扣分;1平方米内的非法小广告算作1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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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内容、大小符合标准;无污迹无破损,设置牢固可靠;无私设店牌、一店多牌等现象。 |
3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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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行道畅通,无明显路面积水。 |
2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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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绿化管护到位,无毁绿种菜、非法砍树等现象。 |
2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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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洁效果良好,无暴露垃圾,无纸屑、烟蒂、宠物粪便、污物以及砂石、积尘、积水和污迹等,路面呈本色;垃圾桶(箱)分类设置,整洁完好,垃圾清运及时。 |
4分 |
成堆暴露垃圾每处扣1分,其余每处问题扣0.5分。 |
1平方米以内的垃圾算作1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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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小区 (25分) |
1.在显著位置规范设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公益广告,无污迹、无破损,设置牢固可靠。 |
2分 |
无公益广告扣1分,其余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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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区建筑物外立面、墙面、楼道、玻璃等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楼道无堵塞,排水通畅,无积水。 |
3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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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区绿化管护到位,无黄土裸露、毁绿种菜以及杂草丛生等现象。 |
2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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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洁效果良好,无积存垃圾,无纸屑、烟蒂、宠物粪便、污物以及砂石、积尘和污迹等,地面呈本色;垃圾桶(箱)分类设置,整洁完好,垃圾清运及时;无现场焚烧垃圾、树叶等影响环境卫生现象。 |
5分 |
成堆暴露垃圾每处扣1分,其余每处问题扣0.5分。 |
1平方米以内的垃圾算作1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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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油烟污染和噪音扰民现象。 |
2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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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物料等影响小区秩序和环境卫生现象。 |
6分 |
乱搭乱建每处扣1分,其余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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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无违规饲养家畜家禽,宠物粪便清理及时。 |
2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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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无飞线充电现象。 |
3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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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 (10分) |
1.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和常识。 |
1分 |
随机暗访,每有一名居民反映未宣传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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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并在显著位置分布图,合理区分两分类(厨余+其他)收集点和四分类(厨余+其他+有害+可回收)收集点,每个小区至少设置1处四分类收集点。 |
3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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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放收集点内要配备相应颜色的垃圾收集容器,标识规范、清晰、无破损,并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投放收集点管理规范,无乱投乱放,周边环境整洁,无明显异味。 |
3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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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放收集点配备专职督导员,定时值守进行督导,并对投放时间、督导员、小区管理责任人信息进行公示。 |
2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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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垃圾分类收运台账,记录垃圾分类的收运量及收运单位。其中,厨余垃圾分类率不低于20%。 |
1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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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设施管理 (15分) |
1.垃圾中转站管理规范,内外环境整洁,定时消杀冲洗,无污水、无污迹、无杂物、无积尘、无乱堆乱放、无明显异味。 |
3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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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垃圾中转站内垃圾清运及时,运输车辆整洁完好,无渗冒漏滴现象。 |
2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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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厕免费开放,管理规范,标识牌、指示牌、公示牌醒目,符合规范要求;内外环境整洁,无垃圾、无污水、无污迹、无杂物、无积尘、无明显异味;蹲位整洁,便槽两端无粪便,便池内无明显尿垢污渍。 |
4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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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础设施完好,规范设置防蝇灭蝇等,无损坏,管护使用情况良好。 |
4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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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厕无障碍设施齐全(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 |
1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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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厕内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管护使用情况良好。 |
1分 |
每处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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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情况 |
对各区县每周督查考核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以月度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在下个月度考核成绩中相应再次扣减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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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淮北市城市管理效能群众满意度评价标准
序号 |
评价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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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问题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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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您对辖区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是否满意? |
10分 |
满意得10分,基本满得6分,不满意得0分。 |
2 |
您对辖区非法小广告治理工作是否满意?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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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您对辖区人行道畅通情况是否满意?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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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您对辖区公共厕所管理是否满意?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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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您对辖区垃圾运输车辆为防止泄露、抛洒所采取的全封闭管理措施是否满意?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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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您对辖区乱搭乱建现象的治理情况是否满意?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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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您对辖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是否满意?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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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您对辖区城管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工作是否满意?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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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您对居住小区清扫保洁情况是否满意?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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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您对辖区关于垃圾分类的宣传与指导工作是否满意? |
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