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赵立法:解读《全市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工地扬尘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2-10 15:49 字号:

赵立法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淮北市人民政府立法和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库成员

 

2021年2月,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执法局等5家单位联合出台了《全市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工地扬尘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建筑垃圾、散装物料运输、工地扬尘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一、为什么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必然选择,是落实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安排的必然选择。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工地扬尘以及渣土运输给城市环境带来污染,影响了群众生活质量,给城市交通也带来安全隐患。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经研究,市城市管理局牵头,会同是相关执法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合力,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及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改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打造良好市容环境。

  二主要执法形式和目标

    此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由市城管局牵头,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执法局4家单位,成立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采取集中联合执法方式进行。

    通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车辆、工地扬尘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企业、施工单位和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和大气扬尘污染,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城市环境,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此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

    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中存在的抛洒滴漏、未经核准或已经核准但未按规定时间、路线运输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车体带泥、未密闭运输,以及乱堆、乱倒建筑垃圾和散体物料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组织“黑车”(无资质的运输企业和个人)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超速、闯信号灯行驶、私自改装、假牌假证、闯禁区、故意污损遮挡号牌以及尾随盯梢,威胁恐吓、恶意堵车、强行闯关、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此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整治范围和时间安排

  解读: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突出常态长效,防止执法“一阵风”,整治范围是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时间从202128日至1228日,贯穿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