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全市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工地扬尘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2-10 10:53 字号: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安排,同时,结合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工地扬尘以及渣土运输给城市环境带来污染,影响了群众生活质量,给城市交通也带来安全隐患的客观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研究,市城市管理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合力,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及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改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打造良好市容环境。

二、制定总体考虑及意义

突出执法“常态化”,避免执法“一阵风”。在执法时间安排方面,此次专项联合执法时段安排为2021年2月8日至12月28日不定时开展,即安排全年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努力消除执法监管空档期,避免突击式执法、运动式执法,避免执法“一阵风”,久久为功,真抓实干。

突出多部门执法合力,避免“单打独斗”。建筑垃圾、散装物料运输、工地扬尘等方面执法涉及法律法规多,涉及执法部门多,主要涉及城市管理、公安、生态环境、住建、交通等多家部门。只有多家执法部门共同发挥各自执法优势,实施联动执法,才能形成执法力量,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执法成效。

三、文件制定出台的过程

方案由城管局进行立项起草,制定过程中,通过召开会议、书面函询等方式广泛征求了公安、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和各县区等单位、部门的意见建议,按照具体职责,分别牵头负责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后经局内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局内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正式下发文件。

四、工作目标

通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车辆、工地扬尘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企业、施工单位和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和大气扬尘污染,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城市环境,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此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

主要是依法查处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中存在的抛洒滴漏、未经核准或已经核准但未按规定时间、路线运输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车体带泥、未密闭运输,以及乱堆、乱倒建筑垃圾和散体物料的违法行为。组织“黑车”(无资质的运输企业和个人)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超速、闯信号行驶、私自改装、假牌假证、闯禁区、故意污损遮挡号牌以及尾随盯梢,威胁恐吓、恶意堵车、强行闯关、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创新举措

此次专项整治,突出常态、长效,突出部门协调、联动,只有全年常态化的开展,多家执法部门共同发挥各自执法优势,实施联动执法,才能形成执法力量,避免执法“一阵风”。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城市管理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参与执法行动的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车辆分别由各单位抽调组成。

同时,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自辖区内的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工地扬尘实施联合执法。市城管支队负责对县区联合执法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咨询部门: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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