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安排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0-07-28 09:58 字号: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及时动员部署。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调度会。春节期间,全系统5000多名干部职工取消假期,局班子成员每日带队一线督查。强化行业指导。研究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环卫作业消毒作业实施导则》等6份文件和疫情防控“四严四禁”举措,累计发放倡议书2万余份、防治知识1.3万余份。开展环境整治。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排查清理和公共区域卫生消杀,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1600余吨/日,累计使用防疫物资口罩9.68万只、手套4.2万副、消毒水2.06万公斤,投入保障经费108.72万元。

(二)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完善管理机制。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签订《城市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书》,印发《淮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填补了管理空白,强化了执法保障。破解管理难题。《淮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立法进入最后审核阶段,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理顺管辖交叉区域城市管理职责的通知》,制定了《淮北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不断理顺市区城市管理职责,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执法水平。开展城管执法优秀卷宗评审活动,组织91名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执法人员轮训。组织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4次,办结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13件。

(三)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新建公厕6座,完成公共自行车二期项目延续,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90余组,充电插孔1300余个加大问题处置力度。上半年,智慧城管平台办结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23199件,结案率97.16%;办结微信举报投诉6123件,结案率96.39%。持续开展市容秩序治理。开展菜市场、校园周边环境和户外广告、餐饮油烟问题整治,治理流动摊点、出店经营问题1200个,规范非机动车辆乱停放129处,拆除破损广告1087.4平方米。推进“无违建县(区)”创建。查处新增违建1.02万平方米,杜集区、相山区已正式申报创建“无违建区”,其中杜集区通过市级验收,正积极申报省级验收。开展示范道路示范街区创建。确定龙山北路、安康路、望阳路等3条示范道路和龙溪水岸北区1个示范街区。

(四)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清扫保洁质量。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和频率,组织开展清理非法小广告、垃圾中转站及公厕环境清理,开展日常抽查42次、专项督查23次。严格渣土运输管理。今年以来查处违规运输车辆109台次、工地2家。推进餐厨油烟治理。建立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检查餐饮油烟企业522余家,要求整改26家,整改合格率95%。

(五)全面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治理。强化农村环境卫生督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质量提升和铁路沿线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清理活动,自然村清扫保洁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开展敞口垃圾池清零行动。印发《关于全面取消敞口垃圾收集设施的通知》,上半年共排查整改敞口垃圾池1376个。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举办了《淮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濉溪县垃圾分类分拣中心建成运营,杜集区垃圾分类分拣中心完成选址。在二里社区、相南街道、高岳街道和杨庄街道等四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启动试点工作。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力度。上半年,共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28.6万吨、餐厨废弃物0.76万吨。东湖存量垃圾治理项目已开挖垃圾21.9万吨,完成治理任务的42%。

(六)从严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巡察整改。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32个,基本完成问题整改5个,未完成整改问题3个,完善制度10项,开展专项治理9次,提出促进改革措施4项,挽回经济损失1.27万元。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修定《局党组议事规则》,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集中研讨2次,在全局基层党组织抓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召开2019年度党(总)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开展了党员民主测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半年,晋升二级调研员2名,晋升一级主任科员2名、三级主任科员1名。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督查发现问题102件,并予以通报。

二、存在问题

一是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还需加快进度,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设还需加强;二是东湖存量垃圾治理需加快进度;三是农村环卫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各镇垃圾治理水平还不均衡。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施城乡环境整治,扎实做好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工作。同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推动复产复工复商复市。
    二是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迎检。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扎实做好市容秩序提升。
    三是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突出抓好道路扬尘综合治理、渣土运输监管、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为我市空气质量改善做出积极贡献。
    四是完成东湖存量垃圾治理任务。加强工作协调调度,10月底前,全部完成东湖44万吨存量垃圾的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突出问题整改任务。

五是深入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做好对四家垃圾分类运营服务公司的考核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营监管平台,加强监管力度。
    六是加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坚持“一路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探索建立“路长制”,不断推动城市管理品质提升。
    七是扎实推进楼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年底前,完成住宅小区新建充电桩约1200余组、公共场所新建充电桩270余组的目标,实现充电桩对住宅小区的全覆盖,不断满足居民充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