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标准定额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公用事业(供水、燃气、排水)、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等方面案件的查处工作。
负 责 人:陈北春 职务:支队长
联系电话:0561-389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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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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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