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智慧城管系统部件(事件)确权确责和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规范(试行)》的通知
淮政办秘〔2017〕49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智慧城管平台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智慧淮北建设,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国标GB/T 30428.2—2013)和《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国家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315—2009)等标准,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淮北实际,制定《淮北市智慧城管系统部件(事件)确权确责和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智慧城管是市委、市政府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部署,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抓好各项工作。各县区要加快推进智慧城管平台建设,年底前实现与市级平台的对接。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智慧城管事部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两名具体办理人员专门负责,并将人员名单于2017年5月10日前反馈至市城市管理监控中心(电话、传真:3198892)。
三、抓好监督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市智慧城管系统平台派遣的任务事项(部件和事件类案件),按照确权确责表中问题的管辖范围、处置时限、处理标准、结案标准等要求抓好落实。市智慧城管系统平台运行后,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每月将在市主要媒体上公示对各单位考核排名情况,并根据考核办法兑现奖惩。
附件: 淮北市智慧城管系统部件(事件)确权确责和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规范(试行)
2017年5月4日
淮北市智慧城管系统部件确权确责和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规范(试行)
大类代码 |
大 类 名 称 |
小 类 代 码 |
小 类 名 称 |
说 明 |
主管部门 |
责任单位 |
范 围 (描述所管辖的道路、区域) |
处置标准 |
处理时限 |
结案标准 |
01 |
公
用
设
施 |
01 |
上水 井盖 |
标有水、供水、给水、水闸、水门、水表等字样的地下给水管道的井盖 |
市城乡建委 |
市供水总公司 |
按照产权界定,城区、市开发区道路上、小区内由市供水总公司统建并管理的上水管网井盖 |
井盖完好,无缺失、损坏,盖况平整、无松动。 |
一、破损(城市道路超过25平方厘米、小区或单位内部超过50平方厘米)、开裂且影响安全;弹跳产生声响、明显影响安全;缺失、移位:4工作时; 二、沉降超过3厘米;需采取工程性措施(井盖非沉降);需采取工程性措施(井盖沉降):5工作日。 |
修复 或更换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各区社区小区内自建或改造的上水管网井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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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污水 井盖 |
标有排污、污水、污等字样的地下污水管道的井盖 |
市城乡建委 |
市排水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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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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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雨水 井盖 |
标有排水、雨水、雨等字样的地下雨水管道的井盖 |
市城乡建委 |
市市政工程处 |
道路红线范围内标有排水、雨水、雨等字样的道路地下雨水管道的井盖(不含住宅、小区的排水设施)。住宅楼、小区沿街商住楼的雨水排水设施,当由产权单位、物业或社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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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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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雨水 箅子 |
雨水下水道口用于遮盖和排水的专用设施(一般在道路两侧) |
市城乡建委 |
市市政工程处 |
道路红线范围内用于路面排水的雨水井箅;住宅楼、小区沿街商住楼的雨水井篦,当由产权单位、物业或社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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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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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公
用
设
施 |
05 |
电力 井盖 |
标有电、电力等电力标识字样的,资产属于供电公司的电力设备地下专用管道的井盖 |
淮北供电公司 |
淮北供电公司 |
城区、市开发区道路及两侧、居民小区内标有电力标识等字样的,资产属于供电公司的电力设备地下专用管道的井盖 |
井盖完好,无缺失、损坏,盖况平整、无松动。 |
一、破损(城市道路超过25平方厘米、小区或单位内部超过50平方厘米)、开裂且影响安全;弹跳产生声响、明显影响安全;缺失、移位:4工作时(电力井盖4工作日); 二、沉降超过3厘米;需采取工程性措施(井盖非沉降);需采取工程性措施(井盖沉降):5工作日。 |
修复 或更换 |
06 |
路灯 井盖 |
标有路灯等字样的路灯地下专用管线的井盖 |
市城乡建委 |
市市政工程处 路灯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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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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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通讯 井盖 |
通信运营商所设置的通信井盖 |
电信淮北分公司 |
电信 淮北分公司 |
2007年后新建小区,破损修复应由小区物业和开发企业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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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淮北分公司 |
移动 淮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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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淮北分公司 |
联通 淮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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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电视 井盖 |
有线电视地下专用管线的井盖 |
安广淮北分公司 |
安广 淮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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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网络 井盖 |
标有网络信息、网络通讯、网络等字样的互联网络地下专用管线的井盖 |
电信淮北分公司 |
电信 淮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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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淮北分公司 |
移动 淮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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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淮北分公司 |
联通 淮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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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广淮北分公司 |
安广 淮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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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热力井盖 |
标有热力、热等字样的地下供热管道的井盖 |
市热电公司 |
市热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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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燃气井盖 |
标有燃字样的地下燃气管道的井盖 |
市城乡建委 |
华润燃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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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公安井盖 |
标有公安、公安交管等字样的公安部门设置的各类地下管线的井盖 |
市公安局 |
市交警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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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公
用
设
施 |
13 |
消防设施 |
消防和扑救火灾的专用设备。含消火栓、消防井盖、消防龙头(一般为红色,用于消防取水) |
市城乡建委 |
市供水公司 |
|
井盖完好,无缺失、损坏,盖况平整、无松动。 |
一、破损(城市道路超过25平方厘米、小区或单位内部超过50平方厘米)、开裂且影响安全;弹跳产生声响、明显影响安全;缺失、移位:4工作时; 二、沉降超过3厘米;需采取工程性措施(井盖非沉降);需采取工程性措施(井盖沉降):5工作日。 |
修复 或更换 |
14 |
园林井盖 |
设置在绿地范围内用于绿地养护的井盖 |
市城乡建委 |
市园林管理局 |
相山风景区、桓谭公园、时代公园、世纪广场、爱园广场、南黎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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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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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信号灯电源井盖 |
各种交通设施井盖,包含信号灯电源、道路交通监控探头、交通传感器等井盖 |
市公安局 |
市交警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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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邮政井盖 |
标有邮政等字样的井盖 |
邮政淮北分公司 |
邮政 淮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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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电缆井盖 |
标有电缆、电缆井等电力标识字样的,资产属于供电公司的井盖(含电缆沟井盖) |
淮北供电公司 |
淮北供电公司 |
城区、市开发区道路及两侧、居民小区内标有电缆、电缆井等电力标识字样的、资产属于供电公司的井盖(含电缆沟井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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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化粪池井盖 |
化粪池上的井盖 |
各区政府 |
各区城管局、住建局、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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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中水井盖 |
标有中水、再生水等字样的地下管线的井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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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公交井盖 |
标有无轨电车等字样的井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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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公
用
设
施 |
21 |
输油(汽)井盖 |
标有输油、输汽等字样的井盖 |
中石化淮北石油分公司、 |
中石化淮北石油分公司 |
|
井盖完好,无缺失、损坏,盖况平整、无松动。 |
一、破损(城市道路超过25平方厘米、小区或单位内部超过50平方厘米)、开裂且影响安全;弹跳产生声响、明显影响安全;缺失、移位:4工作时; 二、沉降超过3厘米;需采取工程性措施(井盖非沉降);需采取工程性措施(井盖沉降):5工作日。 |
修复 或更换 |
22 |
特殊井盖 |
其他专业部门设置的井盖或多种设施共用管沟的井盖 |
各设置单位、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设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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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不明井盖 |
现场调查无法判明类型或权属的井盖 |
市城乡建委、各区政府 |
市市政工程处、各区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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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水井 |
在公共场所供居民给取生活用水的设施 |
市城乡建委 |
市供水总公司 |
按照产权界定,淮北市城区和开发区境内市供水总公司产权范围内的供水水源井 |
无破损、无水质脏污。 |
7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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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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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供 水 器 |
饮用和绿化的供水设备,含洒水车供水器、取水点等 |
市城乡建委 |
市供水总公司 |
按照产权界定,市政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的供水设备、供水器、取水点 |
无破损、无变形、无生锈、整体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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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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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沟槽厕所盖板 |
供大型聚会时使用沟槽式厕所的盖板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破损、无变形、无生锈、整体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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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通信 交接箱 |
通信运营商所设置的交接箱(间),以及有线、广电通信交接箱和通信交接间 |
电信淮北分公司 |
电信 淮北分公司 |
|
无破损、无变形、无生锈、整体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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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淮北分公司 |
移动 淮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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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淮北分公司 |
联通 淮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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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广淮北分公司 |
安广 淮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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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公
用
设
施 |
28 |
电力设施 |
用于供电的附属设施,含环网柜、高分箱、箱变、低分箱、电表箱、采集器等 |
淮北供电公司 |
淮北供电公司 |
城区、市开发区道路及两侧、居民小区内(资产属于供电公司的) |
无破损、无变形、无生锈、整体清洁。 |
10工作日 |
修复 或更换 |
29 |
电力设施标识牌 |
用于标识电力设施位置,起警示作用的指示牌 |
淮北供电公司 |
淮北供电公司 |
城区、市开发区道路及两侧、居民小区内(资产属于供电公司的) |
无破损、无变形、无生锈、信息清晰。 |
7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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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电力立杆 |
用于架设电力线、固定电力设施的立杆 |
淮北供电公司 |
淮北供电公司 |
城区、市开发区道路及两侧、居民小区内(资产属于供电公司的) |
无破损、无变形、无生锈、整体清洁、无安全隐患。 |
7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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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通信立杆 |
用于架设通信线、固定通信设施的立杆 |
电信淮北分公司 |
电信 淮北分公司 |
|
2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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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淮北分公司 |
移动 淮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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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淮北分公司 |
联通 淮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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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广淮北分公司 |
安广 淮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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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公交立杆 |
用于公交设施的立杆,含电车立杆 |
|
|
|
2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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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特殊立杆 |
其他专业部门设置的立杆 |
各设置单位、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设置单位 |
|
2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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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不明立杆 |
现场调查无法判明类型和权属的立杆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城管局、 各镇(街) |
|
2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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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旗杆 |
用于悬挂旗帜的立(斜)杆,包含基座 |
各设置单位、各区政府 、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设置单位 |
|
2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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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天然气标 志 |
含燃气标志桩、标石 |
市城乡建委 |
淮北华润燃气公司 |
|
无破损、无变形、无生锈、信息清晰。 |
3工作日 |
|||
01 |
公
用
设
施 |
37 |
路灯 |
安装在公共场所的路灯立杆或照明灯 |
市城乡建委 |
市市政工程处 |
安装在道路两侧或交叉口立杆用于道路照明的路灯,小区和厂区内设置的路灯应当由产权单位、物业或社区管理。 |
无破损、无变形、无生锈、正常开关。 |
2工作日 |
修复 或更换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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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地灯 |
埋设在地面上的照明灯 |
市城乡建委 |
市市政工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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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 、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
各产权单位 |
各产权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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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景 观 灯 |
用于美化装饰建筑物、桥梁、树木等的灯 |
市城乡建委 |
市市政工程处 |
下辖道路红线范围内桥梁、树木景观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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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辖区建筑物、桥梁、树木景观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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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 |
市城管局 |
集中控制的建筑物远程控制亮化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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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单位或产权单位 |
设置单位或产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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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报 刊 亭 |
出售报刊杂志的公共设施 |
|
徽风报刊亭 业主 |
|
无破损、无变形、整体清洁、正常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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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电 话 亭 |
提供电话服务的公共设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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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邮筒 |
提供邮政服务的公共设施 |
邮政淮北分公司 |
邮政 淮北分公司 |
|
无破损、无缺失、整体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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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公
用
设
施 |
43 |
信 息 亭 |
提供多媒体信息服务的公共设施 |
|
|
|
无破损、无缺失、整体清洁、正常使用。 |
2工作日 |
修复 或更换 |
44 |
售 货 亭 |
售卖商品的亭子。含牛奶亭、福利彩票亭、体育彩票亭、食品销售亭等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和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破损、无变形、整体清洁、正常营业。 |
7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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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自动 售货机 |
自助出售商品的设备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由产权单位 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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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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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户外 健身设施 |
设置在户外用于健身的体育器械 |
市文旅体委 |
市文旅体委 |
由市、县体育主管部门认定并建设的户外健身器材 |
无破损、无缺失、无倾斜、无摇晃、无生锈、无变形、整体清洁。 |
7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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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和开发区文旅体管理部门、住建部门、镇(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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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高压线铁 塔 |
用于架设高压电线的铁塔 |
淮北供电公司 |
淮北供电公司 |
城区、市开发区道路及两侧、居民小区内(资产属于供电公司的) |
无破损、无倾斜、无生锈、无变形、无安全隐患、有警示标志。 |
4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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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变压器(箱) |
电力变压设施 |
淮北供电公司 |
淮北供电公司 |
城区、市开发区道路及两侧、居民小区内(资产属于供电公司的) |
4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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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燃气调压站(箱) |
用于天然气、人工煤气等非腐蚀性气体压力调节、稳压、控制计量、远程监测的设备。含燃气调压器、燃气调压箱、燃气调压柜、燃气调压站。 |
市城乡建委 |
华润燃气公司 |
|
无破损、无缺失、警告信息清晰。 |
3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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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监控 电子眼 |
安装在公共场所的电子监控设备 |
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 |
市公安局科技中心、市城管执法局 |
|
无破损、无缺失、无倾斜。 |
15工作日 |
|||
01 |
公
用
设
施 |
51 |
治安岗亭 |
公安部门设置的岗亭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治安支队 |
|
无破损、无缺失、整体清洁、正常使用。 |
亭身脏污 1工作日 |
清理干净 |
破损、缺失 10工作日 |
修复 或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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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休 息 亭 |
公园广场绿地内供休息和避雨的亭子 |
市城乡建委 |
市园林管理局 |
相山风景区、桓谭公园、时代公园、世纪广场、爱园广场、南黎公园、长山南路 |
无破损、无缺失、无倾斜、无摇摆。 |
9工作日 |
修复 或更换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
53 |
自助 缴费机 |
公共场所设置的自助交费或查询信息的设备 |
各设置单位 |
各设置单位 |
|
无破损、无缺失、整体清洁、正常使用。 |
3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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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充 电 桩 |
用于车辆充电的固定设备 |
各建设单位 |
各建设单位 |
|
1工作日 |
||||
55 |
防 蚊 闸 |
在排水口设置防蚊的设备 |
|
|
|
|
||||
56 |
跨河管道 |
跨越沟渠、河道的各类架空管道 |
市城乡建委 |
市供水总公司 |
按照产权界定 |
无破损、无缺失、整体清洁。 |
5工作日 |
|||
华润燃气公司 |
|
|||||||||
57 |
露天燃气管道 |
用于输送燃气的露天管道 |
市城乡建委 |
华润燃气公司 |
|
2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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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晒 衣 架 |
用于在公共场所晾晒衣物的设施 |
各区政府 |
各区城管部门与各区镇(街) |
|
无破损、无缺失、无倾斜。 |
1工作日 |
|||
80 |
高 杆 灯 |
安装在公共场所用于照明的高杆灯,路口四角较多。含高杆灯罩、底座及其配套附属设施 |
市城乡建委 |
市市政工程处 |
|
无破损、无变形、无缺亮、正常开关 |
1工作日 |
|||
01 |
公
用
设
施 |
81 |
标石 |
指各单位设置的立柱提示标志(如电力电缆、燃气管网等立柱提示标志) |
淮北供电公司 |
淮北供电公司 |
城区、市开发区道路及两侧、居民小区内标有电力等立柱提示标志 |
无破损、无倾斜、无移位、整体清洁。 |
2工作日 |
修复 或更换 |
淮北华润燃气公司等各产权单位 |
淮北华润燃气公司等各产权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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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通信 信号塔 |
安装在公共场所用于通信的信号塔 |
淮北铁塔公司、电信淮北分公司、移动淮北分公司、联通淮北分公司 |
淮北铁塔公司、电信淮北分公司、移动淮北分公司、联通淮北分公司 |
|
无破损、无缺失、无倾斜、整体清洁。 |
1工作日 |
|||
83 |
早 餐 亭 |
道路边上设立的早餐车与岗亭,含岗亭附属设施 |
各区政府 |
各区城管执法局、徽香昱原公司 |
|
无破损、无倾斜、无移位、整体清洁。 |
||||
84 |
盖 板 沟 |
道路边上的盖板沟井盖,供排水所设,农村道路较多 |
各区政府 |
各区住建局、社区(村) |
|
无破损、无缺失、整体清洁。 |
||||
85 |
其他露天管道 |
指各单位设置的地面上的管道,裸露在地表上的露天管道 |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 |
淮北矿业物业公司 |
本单位设置的 |
|||||
各权属单位 |
各权属单位 |
|
||||||||
02 |
交
通
设
施 |
01 |
停
车
场 |
经许可停放车辆的场所,包括:地面停车场、桥孔、路边等 |
市建投集团 |
市建投集团 |
1、相王城市停车场,131个停车位;2、平安城市停车场,155个停车位;3、相山公园2号门生态停车场,94个停车位;4、机厂东侧路段约100米,26个停车位;5、机厂西侧路段约100米,29个停车位;6、相山北路老二中至建委路段约300米,53个停车位;7、天鸿商厦门前区域约100米,34个停车位;8、新华书店门前区域约70米,28个停车位;9、工会门前区域约60米,25个停车位;10、兴华大戏院门前区域约60米,45个停车位;11、老政府门前区域约50米,22个停车位;12、闸河路沿线约200米,25个停车位;13、火车站广场约100米,72个停车位;14、教育巷(洪山路到利民巷)约100米,17个停车位;15、洪山路菜市场东门约130米,17个停车位;16、惠黎路菜市场西门约130米,16个停车位。 |
车位线清晰、停车场整洁、无坑洼、无乱停放、无乱收费、有人管理。 |
7工作日 |
更换 或修复 |
各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
02 |
立体 车库 |
在公共场所设置的立体停车场所和设施 |
|
|
|
1工作日 |
||||
03 |
停车 咪表 |
道路旁停车计费设备 |
|
|
|
无破损、无缺失、无倾斜、正常使用、整体清洁。 |
||||
02 |
交
通
设
施 |
04 |
公交 站亭 |
供乘车上下车而设置的固定停车点,含公交调度亭、公交(轻轨、铁路)站、亭、场、牌及其附属设施 |
市交通局 |
市市政工程处、淮北中北巴士有限公司 |
|
无破损、无变形、无生锈、信息准确、信息清晰、整体清洁。 |
7工作日 |
更换 或修复 |
05 |
出租车站 牌 |
标有出租车停靠点等字样的标识牌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运管处 |
|
无破损、无变形、无倾斜、无生锈、整体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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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过街天桥 |
跨道路的人行天桥 |
市城乡建委、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市市政工程处、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仁和天桥属于相山区住建局 |
无破损、无缺失、卫生清洁。 |
5工作日 |
|||
07 |
地下通道 |
在城市地面下修建的供人行走的通道 |
市城乡建委 |
市市政工程处 |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08 |
立 交 桥 |
实现立体交通的 桥梁 |
市城乡建委 |
市市政工程处 |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
09 |
跨 河 桥 |
跨越河流的桥梁 |
市城乡建委 |
市市政工程处 |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
10 |
交通 标志牌 |
起交通引导作用的指示牌,包括无障碍设施指示牌、地铁站指示牌、公安交警指示牌、交通反视镜等 |
市公安局 |
市交警支队 |
|
无破损、无变形、无倾斜、无生锈、信息准确、整体清洁。 |
||||
02 |
交
通
设
施 |
11 |
限高架标 志 |
在桥梁、涵洞等处设置道路通行最高限额的道路警示标志 |
市公安局、 蚌埠工务段 |
市交警支队、蚌埠工务段 |
|
无破损、无变形、无倾斜、无生锈、信息准确、信息清晰、整体清洁。 |
5工作日 |
更换 或修复 |
12 |
路 名 牌 |
标注道路名称的标牌 |
市民政局 |
地名办 |
|
5工作日 |
||||
13 |
地 名 牌 |
标注地名的标牌 |
各区政府、 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3工作日 |
||||
14 |
交通 信号灯 |
安装在道路两旁指挥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信号装备,通常也称为红绿灯 |
市公安局 |
市交警支队 |
|
5工作日 |
||||
15 |
交通信号设施 |
除交通信号灯外的其他交通信号设施,包括信号灯电源箱、信号灯机箱、交通信号信号箱 |
市公安局 |
市交警支队 |
|
无破损、无缺失、无缺亮。 |
7工作日 |
|||
16 |
交通岗亭 |
用于指挥道路交通的亭子 |
市公安局 |
市交警支队 |
|
无破损、整体清洁。 |
5工作日 |
|||
17 |
交通护栏 |
用于分隔道路功能的设施,含人行分隔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设施、路中分隔设施、交通隔离桩等 |
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 |
市交警支队、市环卫处和市场化保洁作业公司 |
|
无破损、无缺失、无变形、无倾斜、无生锈、整体清洁。 |
2工作日 |
|||
02 |
交
通
设
施 |
18 |
防 撞 桶 |
放置在道路的转弯、出入口、收费口及其他需要隔离或防撞的危险地段的路面上,起安全隔离、警示、预防碰撞并能在发生碰撞时起缓冲作用,吸收并降低碰撞冲击力的设施 |
市公安局 |
市交警支队 |
|
无破损、无缺失、无变形、无倾斜、无生锈、整体清洁。 |
2工作日 |
更换 或修复 |
19 |
安 全 岛 |
设置往返车道之间,供行人横穿道路临时停留的交通岛 |
市城乡建委 |
市政工程处 |
|
界线清晰、无破损、无坑洼。 |
5工作日 |
|||
20 |
人行 横道桩 |
设置在往返车道,保护行人横穿道路安全的设施,含交通隔离墩 |
市公安局 |
市交警支队 |
|
无破损、无缺失、无变形、无倾斜、整体清洁。 |
7工作日 |
|||
21 |
便 道 桩 |
设置于便道上,用于防止机动车驶入便道的设施 |
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各设置单位 |
市城管支队、各区(市开发区)城管局、各设置单位 |
|
3工作日 |
||||
22 |
柔性 隔离体 |
设置于导流带边缘,分割车道的柔性柱状设施 |
市公安局 |
市交警支队 |
|
2工作日 |
||||
23 |
道路信息显示屏 |
显示道路信息设施,含电子告示牌、交通诱导屏等 |
市公安局 |
市交警支队 |
|
无破损、无缺失、无倾斜、无生锈、信息准确、信息完整。 |
5工作日 |
|||
24 |
道路 隔音屏 |
设于道路两边用于阻隔交通噪声的屏蔽设施 |
市公安局 |
市交警支队 |
|
无破损、无缺失、无倾斜、无生锈、信息准确、完整。 |
7工作日 |
|||
25 |
非机动车停放点 |
用于停放非机动车的场所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车位线清晰、停车场整洁、无坑洼、无乱停放。 |
1工作日 |
|||
02 |
交
通
设
施 |
26 |
自行车租赁点 |
设置用于公用自行车租赁的场所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 |
|
车位线清晰、停车场整洁、无坑洼、无乱停放、无乱收费、有人管理。 |
1工作日 |
更换 或修复 |
27 |
存车支架 |
用于存放非机动车的设施 |
各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 |
各区城管局、市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 |
|
无破损、无缺失、无变形、无倾斜、无生锈、整体清洁。 |
5工作日 |
|||
28 |
铁道口设 施 |
铁路与公路交叉口的警示设施,包括隔音桩、档杆、标志、信号灯、告示牌等 |
蚌埠工务段 |
蚌埠工务段 |
|
无破损、无缺失、无变形、无倾斜、无生锈、信息清晰、整体清洁。 |
1工作日 |
|||
29 |
栈桥 |
设置连接码头与陆域的排架结构物 |
|
|
|
无破损、无缺失、无变形、无倾斜。 |
1工作日 |
|||
30 |
水域 标识牌 |
用于标识水域,起警示作用的标牌 |
市水务局 |
市河道管理局、各区水利部门 |
|
无破损、无变形、无倾斜、无生锈、信息准确、信息清晰、整体清洁。 |
1工作日 |
|||
市城乡建委 |
市城乡建委 |
南湖景区 |
||||||||
市国土局 |
市国土局 |
仅负责中湖治理,完成后由建委负责 |
||||||||
31 |
港监设施 |
安装在航道上用于指示船运的设施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海事局 |
|
无破损、无变形、无倾斜、无生锈、信息清晰、整体清洁。 |
1工作日 |
|||
专业单位 |
专业单位 |
|||||||||
80 |
公安 指示牌 |
指公安机关派出所报警点方向引导作用的指示牌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治安支队 |
|
无破损、无缺失、无生锈、信息清晰。 |
10工作日 |
|||
02 |
交 通 设 施 |
81 |
旅游 指示牌 |
由市、县区旅游主管部门设置的指旅游景区方向引导作用的指示牌。含标志牌附属设施 |
市文旅体委、各区政府 |
市文旅体委、各区旅游管理部门 |
|
无破损、无缺失、无生锈、信息清晰。 |
3工作日 |
更换 或修复 |
82 |
停车 告示牌 |
道路上指示停车的标志牌 |
市公安局 |
市交警支队 |
|
4工作日 |
更换 或修复 |
|||
03 |
市 容 环 境 设 施 |
01 |
公共厕所 |
设置在公共场所的厕所包括临时、移动厕所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城管部门、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外立面无破损、厕所内配件无破损、标识牌正常、厕所内灯正常、厕所门正常、正常供水、无较大异味、无乱涂乱画。 |
7工作日 |
|
02 |
公厕 指示牌 |
用于指示公厕位置的标牌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城管部门、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无破损、无缺失、无生锈、信息清晰。 |
4工作日 |
|||
03 |
化 粪 池 |
用于存放粪便的地下池子,含公厕及居民区化粪池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城管部门、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无溢出、无撒漏、井盖无破损、井盖无缺失。 |
7工作日 |
|||
04 |
垃 圾 间(楼) |
用于临时存放生活垃圾的固定构筑物,含垃圾中转站、密闭式清洁站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城管部门、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无破损、垃圾无满溢、整洁、垃圾门无缺失或破损。 |
2工作日 |
|||
03 |
市 容 环 境 设 施 |
05 |
垃 圾 箱 |
安装在公共场所供人放置垃圾的容器。含可移动的垃圾箱、果皮箱等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城管部门、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无破损、无缺失、无倾斜、无移位、无满溢、清洁。 |
2工作日 |
更换 或修复 |
06 |
户外广告 |
设置在户外,以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展示牌等为载体的广告设施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城管支队 |
大型户外广告的许可 |
无破损、无缺失、无缺亮、无倾斜、无摇摆、无信息不全、亮化正常开关。 |
10工作日 |
|||
各区政府 |
各区城管部门 |
除大型户外广告之外的各类广告的许可 |
||||||||
各权属单位 |
各权属单位 |
|
||||||||
07 |
牌匾标识 |
以灯箱、霓虹灯、展示牌等为载体显示单位名称、字号和标志的设施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破损、无缺失、无倾斜、无摇摆、无信息不全。 |
10工作日 |
|||
08 |
宣 传 栏 |
用于公益宣传的设施,包括阅报栏、公告告示栏等 |
淮北日报社 |
淮北日报社 |
|
无破损、无倾斜、无生锈、无变形、信息完整、信息清晰。 |
7工作日 |
|||
各权属单位 |
各权属单位 |
|
||||||||
09 |
气象 监测站 |
进行气象监测的设施 |
市气象局 |
市气象局 |
|
无破损、无缺失、能够正常监测。 |
3工作日 |
|||
10 |
环保 监测站 |
用于环境保护的监测点和设施,含大气、噪声自动监测点 |
市环保局 |
市环保局 |
大气、噪声自动监测点 |
3工作日 |
||||
11 |
污水口监测站 |
进行污水排放监测的站点 |
市环保局 |
市环保局 |
污水排放监测的站点 |
无破损、无缺失、能够正常监测。 |
3工作日 |
03 |
市 容 环 境 设 施 |
12 |
污水 监测器 |
用于自动监测污水水质、水量的设备 |
市环保局 |
市环保局 |
自动监测污水水质、水量的设备 |
无破损、无缺失、能够正常监测。 |
3工作日 |
更换 或修复 |
13 |
噪声显示屏 |
监测并显示噪音分贝的设施 |
市环保局 |
市环保局 |
显示屏 |
无破损、无缺失、无倾斜、无生锈、信息准确、信息完整、信息清晰。 |
5工作日 |
|||
80 |
电 子 屏 |
安装在公共场所的电子屏显示的广告设施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各权属单位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各权属单位 |
|
无破损、无缺失、无缺亮、无倾斜、无摇摆、无信息不全、正常开关。 |
1工作日 |
|||
81 |
环卫 工具房 |
环卫部门用于存放工具的岗亭,含环卫工具房附属设施 |
各区政府 |
各区城管部门 |
|
无破损、无缺失、整体清洁、正常使用。 |
1工作日 |
|||
82 |
工地 |
指正在建设或拆除已有建筑物的场所 |
市城乡建委、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市建管处、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有护栏、无扬尘扰民、无噪音扰民、无夜间施工扰民无乱堆乱放。 |
3工作日 |
|||
83 |
城管岗亭 |
城管部门设立的岗亭,含岗亭附属设施 |
各区政府 |
各区城管部门 |
|
无破损、无缺失、整体清洁、正常使用。 |
5工作日 |
03 |
市 容 环 境 设 施 |
84 |
网格化管理公示牌 |
指城管部门设立在道路边上指示某路段的网格管理责任人 |
各区政府 |
各区城管部门 |
|
无破损、无缺失、无倾斜、无变形、正常使用。 |
5工作日 |
更换 或修复 |
|
85 |
应急避难场所 牌 |
公园广场道路上指示应急避难场所的标志牌 |
市防空和防震办 |
市防空和防震办 |
|
无破损、无缺失、无倾斜、无变形、正常使用。 |
3工作日 |
||||
86 |
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 |
用于监测污染源的在线监控设备 |
各监控设施业主 |
各监控设施业主 |
|
无破损、无缺失、能够正常监测。 |
3工作日 |
||||
04 |
园
林
绿
化 |
01 |
古树名木 |
由省、市、县(区)绿化委员会认定,树龄达到100年以上的,或具有历史价值、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
市城乡建委 |
市园林局 |
淮海路、古城路、惠黎路、人民路、南黎路、沱河路、东山路、龙山路、相山路、孟山路、鹰山路、濉溪路、南湖路、长山路、开渠路、高岳路、龙昌路、方安路、北外环路、梧桐路、迎宾大道、新东外环、相山风景区、桓谭公园、时代公园、世纪广场、爱园广场、南黎公园 |
无死株、无悬挂物。 |
5工作日 |
更换或修复(民俗物品适当保留) |
|
市林业局 |
市林业局 |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
04 |
园
林
绿
化 |
02 |
行 道 树 |
指道路两旁种植的树木 |
市城乡建委 |
市园林局 |
淮海路、古城路、惠黎路、人民路、南黎路、沱河路、东山路、龙山路、相山路、孟山路、鹰山路、濉溪路、南湖路、长山路、开渠路、高岳路、龙昌路、方安路、北外环路、梧桐路、迎宾大道、新东外环 |
无死株、倾斜不超过10°、无悬挂物。 |
10工作日 (夏季及寒冷时期延缓更换) |
更换 或修复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
03 |
独 立 树 |
有良好方位意义或著名的单棵树 |
市城乡建委 |
市园林局 |
淮海路、古城路、惠黎路、人民路、南黎路、沱河路、东山路、龙山路、相山路、孟山路、鹰山路、濉溪路、南湖路、长山路、开渠路、高岳路、龙昌路、方安路、北外环路、梧桐路、迎宾大道、新东外环 |
无死株、倾斜不超过10°、无悬挂物。 |
10工作日 (夏季及寒冷时期延缓更换)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
04 |
护树设施 |
设置在树穴周围用于保护树木的设施,包括树池箅子、护树围栏等 |
市城乡建委 |
市园林局 |
淮海路、古城路、惠黎路、人民路、南黎路、沱河路、东山路、龙山路、相山路、孟山路、鹰山路、濉溪路、南湖路、长山路、开渠路、高岳路、龙昌路、方安路、北外环路、梧桐路、迎宾大道、新东外环、相山风景区、桓谭公园、时代公园、世纪广场、爱园广场、南黎公园 |
无破损、无缺失、裸露不大于0.25㎡。人员密集较多处,应铺设透气铺装 |
5工作日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
04 |
园
林
绿
化 |
05 |
花架花钵 |
用于安放花草,美化环境的设施 |
市城乡建委 |
市园林局 |
淮海路、古城路、惠黎路、人民路、南黎路、沱河路、东山路、龙山路、相山路、孟山路、鹰山路、濉溪路、南湖路、长山路、开渠路、高岳路、龙昌路、方安路、北外环路、梧桐路、迎宾大道、新东外环、相山风景区、桓谭公园、时代公园、世纪广场、爱园广场、南黎公园 |
无破损、无缺失、泥土无裸露、花草无枯死。 |
5工作日 |
更换 或修复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
06 |
雕塑 |
街头、广场、绿地等处设立的造型艺术品,含假山石、园林建筑小品、各式盆景等 |
市城乡建委 |
市园林局 |
淮海路、古城路、惠黎路、人民路、南黎路、沱河路、东山路、龙山路、相山路、孟山路、鹰山路、濉溪路、南湖路、长山路、开渠路、高岳路、龙昌路、方安路、北外环路、梧桐路、迎宾大道、新东外环、相山风景区、桓谭公园、时代公园、世纪广场、爱园广场、南黎公园 |
无破损、无缺失、无倾斜、无摇摆、清洁、无攀爬。 |
10工作日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
07 |
街头坐椅 |
街头、广场等处设立供行人休息的桌椅 |
市城乡建委 |
市园林局 |
相山风景区、桓谭公园、时代公园、世纪广场、爱园广场、南黎公园,淮海路老二中门口花坛座椅 |
无破损、无倾斜、无摇摆、清洁。 |
7工作日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
04 |
园
林
绿
化 |
08 |
绿地护栏 |
绿地周围用于保护绿地而设置的栏杆 |
市城乡建委 |
市园林局 |
淮海路、古城路、惠黎路、人民路、南黎路、沱河路、东山路、龙山路、相山路、孟山路、鹰山路、濉溪路、南湖路、长山路、开渠路、高岳路、龙昌路、方安路、北外环路、梧桐路、迎宾大道、新东外环、相山风景区、桓谭公园、时代公园、世纪广场、爱园广场、南黎公园 |
无破损、无缺失、无倾斜。 |
5工作日 |
更换 或修复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
09 |
绿地 附属设施 |
绿地上设立的有关设施,包括绿化上水、喷灌、音响等设施 |
市城乡建委 |
市园林局(亮化部分属于市政管理) |
淮海路、古城路、惠黎路、人民路、南黎路、沱河路、东山路、龙山路、相山路、孟山路、鹰山路、濉溪路、南湖路、长山路、开渠路、高岳路、龙昌路、方安路、北外环路、梧桐路、迎宾大道、新东外环、相山风景区、桓谭公园、时代公园、世纪广场、爱园广场、南黎公园 |
无破损、无缺失、无倾斜、喷水正常。 |
3工作日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
10 |
喷泉 |
人工修建的喷水设施 |
市城乡建委 |
市园林局 |
世纪广场 |
无破损、无缺失、无倾斜、喷水正常。 |
5工作日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
04 |
园
林
绿
化 |
80 |
绿地 |
需要养护的草坪或用于种植成片花草的公共区域。含草坪、花坛内种植的灌木、绿篱、花草及临时设施(如支撑、防风御寒支架、草绳、药袋)等 |
市城乡建委 |
市园林局 |
淮海路、古城路、惠黎路、人民路、南黎路、沱河路、东山路、龙山路、相山路、孟山路、鹰山路、濉溪路、南湖路、长山路、开渠路、高岳路、龙昌路、方安路、北外环路、梧桐路、迎宾大道、新东外环、相山风景区、桓谭公园、时代公园、世纪广场、爱园广场、南黎公园 |
无缺失、无枯死、无小道、裸露不大于0.25㎡。 |
5工作日 (夏季及寒冷时期延缓更换) |
更换 或修复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
81 |
露天音箱 |
指公园广场或公共场所的音箱设备 |
市城乡建委 |
市园林局 |
相山风景区、桓谭公园、时代公园、世纪广场、爱园广场、南黎公园 |
无破损、无缺失、无倾斜、无变形、正常使用。 |
5工作日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
05 |
其
他
部
件 |
01 |
人防工事 |
用于掩蔽人员和物资防空袭的战备设施 |
市防空和防震办 |
各人防工程管理和使用单位 |
|
无擅自拆除、无损坏、无垃圾。 |
5工作日 |
|
02 |
公房 地下室 |
指产权归公有的楼房地下空间 |
市房管局 |
产权单位 |
|
无破损、无坑洞、无积水。 |
5工作日 |
修 复 |
||
03 |
车辆加油(气、电)站 |
为车辆加油、加气和充电的场所 |
中石化淮北石油分公司 |
中石化淮北石油分公司 |
|
无安全隐患。 |
3工作日 |
消除隐患 |
||
05 |
其
他
部
件 |
04 |
天然气门 站 |
天然气接收、输送机液化天然气储存的场站 |
市城乡建委 |
华润燃气公司 |
|
无安全隐患。 |
3工作日 |
消除隐患 |
05 |
重大 危险源 |
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直接场所,包括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等销售点 |
市安监局(煤炭局) |
中石化淮北石油分公司、市供销社 |
|
无安全隐患。 |
3工作时 |
|||
06 |
水域 附属设施 |
建设在水域周边的维护附属设施,包含堤坝、防洪闸、站、倒虹闸门井、抽水泵、橡胶坝等 |
市水务局 |
市河道管理局、各区水利部门 |
|
无破损、无缺失、无倾斜、无变形、正常使用。 |
7工作日 |
更换 或修复 |
||
市城乡建委 |
市城乡建委 |
南湖景区 |
||||||||
市国土局 |
市国土局 |
仅负责中湖治理,完成后由建委负责 |
||||||||
07 |
水域护栏 |
安装在水域周边的隔离设施 |
市水务局 |
市河道管理局、各区水利部门 |
|
无破损、无缺失、无倾斜、无变形 |
7工作日 |
|||
市城乡建委 |
市城乡建委 |
南湖景区 |
||||||||
市国土局 |
市国土局 |
仅负责中湖治理,完成后由建委负责 |
||||||||
08 |
防 汛 墙 |
水域沿线用于挡水修建的墙体,包括护坡 |
市水务局 |
市河道管理局、各区水利部门 |
|
无破损、无缺失、无变形、无倾斜。 |
7工作日 |
|||
市城乡建委 |
市城乡建委 |
南湖景区 |
||||||||
市国土局 |
市国土局 |
仅负责中湖治理,完成后由建委负责 |
||||||||
09 |
文物古迹 |
由国家、省、市(县)文物部门批准的人文、景观和纪念意义的建筑物等 |
市文旅体委、各区政府 |
市文旅体委、各区文物管理部门与使用单位 |
县、区政府所辖区域 |
无乱写乱画、无倾斜、无悬挂物、无丢失。 |
3工作日 |
寻回 或修复 |
||
10 |
单位 指示牌 |
指单位地点引导作用的指示牌等。含指示牌附属设施 |
各相关产权单位 |
各相关 产权单位 |
|
无破损、无缺失、无倾斜、无变形、正常使用。 |
5工作日 |
更换或修复 |
淮北市智慧城管系统事件确权确责和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规范(试行)
大类代码 |
大 类 名 称 |
小 类 代 码 |
小 类 名 称 |
说 明 |
主管部门 |
责任单位 |
范 围 (描述所管辖的道路、区域) |
处置标准 |
处理时限 |
结案标准 |
01 |
市 容 环 境 |
01 |
私搭乱建 |
未经审批私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开墙打洞、住宅改门面等行为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新产生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亭棚等 |
2工作时 |
制止 |
法定时限内 |
查处拆除 |
|||||||||
新发生的沿街开墙打洞、住宅改门面行为。 |
1工作时 |
制止 |
||||||||
7工作日 |
恢复原状 |
|||||||||
02 |
店面无证装修 |
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店面装修的现象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做到有证装修 |
1工作时 |
制止 |
||
7工作日 |
补办手续或恢复原貌 |
|||||||||
03 |
违章接坡 |
未经审批私自进行道路接坡的现象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违章接坡 |
5工作日 |
清除 |
||
04 |
建筑物外立面不洁 |
临街建筑立面、外墙脱落等情况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建筑物外立面不洁 |
2工作日 |
维修 及清理 |
||
05 |
临街阳台脏乱差 |
沿街阳台脏乱差,包括阳台外和窗外吊挂、晾晒和摆放物品;平台、阳台内堆放的物品超出护栏的高度等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建筑物外立面不洁 |
2工作日 |
维修 及清理 |
01 |
市 容 环 境 |
06 |
擅自在临时的建筑物上挂彩旗 |
未经批准,在临街建筑物上插挂彩旗、加装灯饰以及其他装饰物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未经批准悬挂设置 |
3工作时 |
制止 |
|
|
07 |
沿街晾挂 |
在主要道路及公共场所的树木和护栏、路牌、电线、电杆等设施上吊挂、晾晒物品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沿街晾晒 |
4工作时 |
制止 |
|
|||
08 |
擅自架设管、杆线设施 |
未经审批擅自架设管线、杆线设施的行为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擅自架设 |
3工作日 |
清除 |
|
|||
09 |
空调室外机低挂 |
沿街店家或住户悬挂空调室外机低于标准高度威胁行人安全的现象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空调室外机低挂 |
1工作日 |
制止 |
|
|||
10 |
暴露垃圾 |
公共场所未倒入垃圾容器的生活垃圾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暴露垃圾 |
6工作时 |
清除 |
|
|||
11 |
积存垃圾渣土 |
未按规定及时清理的非生活垃圾、渣土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积存垃圾渣土 |
2工作日 |
查处 并清除 |
|
|||
12 |
道路不洁 |
未按规定及时处理的道路保洁问题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道路清洁 |
3工作时 |
清除 |
|
|||
01 |
市 容 环 境 |
13 |
道路破损 |
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塌陷、坑洼等影响通行的现象 |
市城乡建委 |
市市政工程处 |
|
无道路破损 |
7工作日 |
维修 及清理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14 |
道路遗撒 |
车辆运输或装卸过程中发生的遗撒现象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道路遗撒 |
4工作时 |
清除 |
||||
15 |
沙(河)滩不洁 |
未按规定及时处理的沙(河)滩上保洁问题 |
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
市河道管理局、各区城管部门、水利部门 |
|
河滩清洁 |
3工作日 |
清除 |
||||
16 |
交通标线不清楚 |
交通标志线自然磨损缺失、施工造成的缺失、未按标准设置缺失;废旧的标线未清除干净 |
市公安局 |
市交警支队 |
|
无标线 不清 |
7工作日 |
无标线 不清 |
||||
17 |
绿地脏乱 |
绿地上存垃圾、植被缺失、枯死及砍伐的现象 |
市城乡建委 |
市园林局 |
沱河路、相山风景区、桓谭公园、时代公园、世纪广场、爱园广场、南黎公园 |
无绿地 脏乱 |
2工作时( 植被缺失5工作日) |
清除 (补植)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城管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
01 |
市 容 环 境 |
18 |
绿化弃料 |
未及时清理栽培修剪树木、花草或者花卉等产生的枝叶、泥土的现象 |
市城乡建委 |
市园林局 |
淮海路、古城路、惠黎路、人民路、南黎路、沱河路、东山路、龙山路、相山路、孟山路、鹰山路、濉溪路、南湖路、长山路、开渠路、高岳路、龙昌路、方安路、北外环路、梧桐路、迎宾大道、新东外环、相山风景区、桓谭公园、时代公园、世纪广场、爱园广场、南黎公园 |
无废弃 材料 |
1工作日 |
有序堆放或清除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
19 |
非装饰性吊挂 |
擅自悬挂、捆绑于行道树、沿街灌木、线缆上的杂物等影响市容的物品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非装饰性吊挂 |
4工作时 |
清除 |
||||
20 |
焚烧垃圾树叶 |
在公共场所焚烧垃圾、树叶等现象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焚烧垃圾、树叶 |
4工作时 |
制止 并查处 |
||||
21 |
病 虫 害 |
绿植(园林树木)发生病虫害 |
市城乡建委 |
市园林局 |
淮海路、古城路、惠黎路、人民路、南黎路、沱河路、东山路、龙山路、相山路、孟山路、鹰山路、濉溪路、南湖路、长山路、开渠路、高岳路、龙昌路、方安路、北外环路、梧桐路、迎宾大道、新东外环、相山风景区、桓谭公园、时代公园、世纪广场、爱园广场、南黎公园 |
控制在有病虫不成灾,病虫害危害率不超过8% |
3工作日 |
无病虫害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
01 |
市 容 环 境 |
22 |
非法伐树 |
乱砍伐树木的现象 |
市城乡建委 |
市园林局 |
淮海路、古城路、惠黎路、人民路、南黎路、沱河路、东山路、龙山路、相山路、孟山路、鹰山路、濉溪路、南湖路、长山路、开渠路、高岳路、龙昌路、方安路、北外环路、梧桐路、迎宾大道、新东外环、相山风景区、桓谭公园、时代公园、世纪广场、爱园广场、南黎公园 |
无非法伐树 |
3工作日 |
制止(查处)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城市道路街巷 |
||||||||||
市林业局 |
森林公安局 |
|||||||||||
23 |
河堤破损 |
河堤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塌陷的现象 |
市水务局 |
市河道管理局 |
|
无河堤破损 |
7工作日 |
维修 及清理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水利部门 |
|
||||||||||
24 |
水域秩序 问题 |
在公共水域、非指定水域钓鱼、露营、野炊等污染水质的旅游活动及在公共水域水面游泳及其他水上体育活动 |
市水务局 |
市河道管理局、各区水利部门 |
|
无水域秩序问题 |
3工作时 |
制止 |
||||
市城乡建委 |
市园林局 |
相山风景区、桓谭公园、时代公园、世纪广场、南黎公园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相关部门 |
|
||||||||||
25 |
水域不洁 |
水面明显漂浮垃圾、坡岸杂草丛生、堆放垃圾等 |
市水务局 |
市河道管理局、各区水利部门 |
|
无水域不洁情况 |
15工作日 |
清除 |
||||
市城乡建委 |
市园林局 |
相山风景区、桓谭公园、时代公园、世纪广场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城管部门 |
|
||||||||||
01 |
市 容 环 境 |
26 |
河道污染 |
河水发生水质恶化的现象 |
市环保局 |
市环保局 |
|
无水质恶化情况 |
7工作日 |
改善水质 |
||
市城乡建委 |
市城乡建委 |
城区黑臭水体 |
||||||||||
市水务局 |
市水务局 |
跨区域河流污染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相关部门 |
|
||||||||||
27 |
油烟污染 |
餐饮业油烟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现象,含商业小煤炉、烟囱冒黑烟等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油烟污染 |
3工作时 |
制止 并查处 |
||||
28 |
商业噪声 |
在公共场所使用各种音响器材播音或现场加工器材等情况,造成声音环境污染,影响居民生活的现象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商业噪音 |
4工作时 |
制止 |
||||
29 |
露天烧烤 |
未经许可在露天公共场所内烧烤食物的行为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露天烧烤 |
4工作时 |
制止 并处置 |
||||
30 |
乱倒乱排污水废水 |
在公共场所乱倒乱排污水、废水的现象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乱排乱倒现象 |
2工作时 |
无乱排乱倒现象 |
||||
31 |
餐厨垃圾遗撒和污染 |
回收餐厨垃圾过程中造成的遗撒和道路污染问题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遗撒和污染 |
2工作时 |
无遗撒和污染 |
||||
01 |
市 容 环 境 |
32 |
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
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的垃圾填埋场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
3工作日 |
查处 |
33 |
乱丢弃医疗废物 |
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现象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卫计委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市卫计委 |
|
无乱丢弃 医疗废物 |
3工作时内清理, 3工作日内查处 |
无乱丢弃 医疗废物 |
||
34 |
废弃车辆 |
长期占道停放无人使用的车辆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废弃车辆 |
3工作日 |
清除 |
||
市公安局 |
市交警支队 |
|||||||||
35 |
废弃家具设备 |
长期占道摆放无人使用的家具设备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废弃家具设备 |
3工作日 |
清除 |
||
36 |
乱堆物堆料 |
长期占道摆放物料的现象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乱堆物堆料 |
3工作日 |
制止 并处置 |
||
37 |
动物尸体 |
在公共场所发现动物尸体未能及时清理的现象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动物尸体清理 |
3工作时 |
制止 并处置 |
||
各相关单位 |
各相关单位 |
|||||||||
38 |
擅自饲养家禽家畜 |
违反相关法规擅自饲养家禽家畜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擅自饲养家禽家畜 |
3工作时 |
清除 |
||
02 |
宣传广告 |
01 |
非法小广告 |
公共场所内、公共设施上非法张贴喷涂手写的各类广告及乱涂乱画现象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非法小广告 |
1工作日 |
清除 |
02 |
宣传广告 |
02 |
街头散发广告 |
在公共场所散发广告的现象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街头散发广告 |
8工作时 |
制止、查处 |
03 |
违规户外广告 |
违规设置以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展示牌等为载体形式的户外广告设施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违规户外广告 |
7工作日 |
查处 并清除 |
||
04 |
广告文字语言不规范 |
广告文字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其他相关规章 |
市工商局 |
市工商局 |
|
无广告用语不规范 |
7工作日 |
查处,清除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 |
|
||||||||
05 |
户外广告位置设置不合理 |
妨碍生产、生活,损害城市市貌、建筑物形象及遮挡交通标志、标牌、信号灯等现象,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使用等情况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广告设置不合理 |
7工作日 |
查处,清除 |
||
06 |
违规牌标识 |
违规设置以灯箱、霓虹灯、展示牌等形式显示单位名称、字号和标志的设施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违章张贴悬挂广告牌匾 |
7工作日 |
查处,清除 |
||
02 |
宣传广告 |
07 |
违规标语 宣传品 |
擅自张贴悬挂标语、条幅、气球直幅等,包括标语宣传品损毁的现象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违章张贴悬挂广告牌匾 |
1工作日 |
查处,清除 |
03 |
施 工 管 理 |
01 |
施工扰民 |
施工噪音、灯光污染等扰民现象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施工扰民 |
3工作时 |
制止 并查处 |
02 |
施工占道 |
施工过程中未经审批擅自占道的现象 |
市城乡建委 |
市市政工程处 |
|
无施工占道 |
2工作日 |
制止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和城管部门、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和城管部门 |
|||||||||
03 |
无证掘路 |
未经审批擅自掘路的现象 |
市城乡建委 |
市市政工程处 |
|
无无证掘路 |
10工作日 |
制止 并查处 |
||
各区政府 |
各区住建局 |
|||||||||
04 |
工地扬尘 |
施工过程中或者施工堆料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造成扬尘现象 |
市城乡建委 |
市建管处 |
|
无工地扬尘 |
3工作时 |
无扬尘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各管理单位 |
各管理单位 |
|||||||||
05 |
施工废弃料 |
在公共场所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堆放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现象 |
市城乡建委、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市市政工程处、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区(市开发区)城管局 |
|
施工废弃料处理符合规定 |
3工作日 |
制止 并查处 |
||
03 |
施 工 管 理 |
06 |
其它施工管理问题 |
未列入上述内容的施工管理问题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无其它施工管理问题 |
8工作时 |
无其它施工管理问题 |
07 |
施工工地物料乱堆放及围挡问题 |
施工工地物料堆放杂乱无序,环境脏乱差的现象;未设置或未按规定设置围挡 |
市城乡建委、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市建管处、市市政工程处、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区(市开发区)城管局 |
|
无物料乱堆、无围挡违规现象 |
3工作日 |
制止 并整改 |
||
08 |
施工工地道路未硬化 |
施工现场道路路面未按规定及时做硬化处理的现象 |
市城乡建委、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市建管处、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无未及时硬化 |
3工作日 |
按规定 硬化 |
||
09 |
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破损 |
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破损,影响通行的现象 |
市城乡建委、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市市政工程处、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无道路破损 |
3工作日 |
维修 |
||
10 |
施工完成后未场光地净的现象 |
施工完成后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现场环境脏乱差,未做到场光地净的现象 |
市城乡建委、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市建管处、市市政工程处、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市行政服务大厅城乡建委窗口 |
|
无施工完成不及时清理现象 |
2工作日 |
无施工完成不及时清理现象 |
||
03 |
施 工 管 理 |
11 |
渣土运输车辆未安装密闭装置 |
施工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安装密闭装置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市城管支队 |
|
无渣土车不装密闭装置 |
2工作时 |
无渣土车不装密闭装置 |
12 |
施工工地车轮夹带 |
施工工地车轮夹带泥土行驶时造成路面污染 |
市城乡建委 |
市市政工程处 |
|
无施工工地车轮夹带 |
2工作时 |
无施工工地车轮夹带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建设部门 |
|
||||||||
市城管局 |
市城管支队 |
驶出工地的车辆 |
||||||||
04 |
街 面 秩 序 |
01 |
无照经营游商 |
无营业执照,未经许可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从事流动性经营行为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合理经营 |
2工作时 |
劝离、取缔(处置) |
02 |
早夜市管理问题 |
早(夜)市超出规定时间、规定区域经营;环境卫生脏乱,污染周边环境等现象 |
各区政府 、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早(夜)市违规 |
4工作时 |
整改、取缔 |
||
03 |
流浪乞讨 |
在公共场所从事卖艺、乞讨、露宿等行为 |
市民政局 |
市民政局、各区(市开发区)民政部门、城管部门 |
|
无流浪乞讨 |
4工作时 |
劝离或引导、护送至救助站 |
||
04 |
占道废品收购 |
未经许可在公共场所从事收购废品的占道行为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占道废品收购 |
4工作时 |
制止 并处置 |
||
05 |
店外经营 |
经营物品占道摆放或有跨门占道经营行为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店外经营 |
4工作时 |
制止并 恢复原状 |
04 |
街 面 秩 序 |
06 |
占道经营 |
违法占用道路、桥梁、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买卖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
无占道经营 |
4工作时 |
制止 |
07 |
非法运营 |
客运车辆无证运营的行为(不含无证运营人力三轮车)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运管处 |
|
依法暂扣非法营运车辆 |
15工作日内 |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
||
08 |
非法出版物销售 |
销售非法音像、图书等出版物的行为 |
市文旅体委 |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
无非法出版物销售 |
4工作时 |
制止 并处置 |
||
09 |
机动车乱停放 |
在未经许可、未合法设置停车泊位的地点停放机动车辆 |
市公安局 |
市交警支队 |
侵占城市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路的乱停放行为 |
无机动车乱停放 |
4工作时 |
制止、查处(以违停告知单送达为初步结案准)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侵占城市人行道路的乱停放行为 |
||||||||
10 |
非机动车乱停放 |
在未经许可、未合法设置停车泊位的地点停放非机动车或未按序停放 |
市公安局 |
市交警支队 |
侵占城市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路的乱停放行为 |
无非机动车乱停放 |
4工作时 |
查处、整改 |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侵占城市人行道路的乱停放行为 |
||||||||
05 |
突 发 事 件 |
01 |
供水管道破裂 |
供水管道破裂导致的跑、冒、滴、漏,路面出现溢水现象 |
市城乡建委 |
市供水总公司 |
按照产权界定 |
自来水管破裂修复 |
5工作日(紧急情况1工作时内完成关阀、围护) |
进行围护、维修、现场已完全恢复 |
02 |
燃气管道破裂 |
燃气管道破裂导致的燃气泄漏现象 |
市城乡建委 |
华润燃气公司 |
|
燃气管道破裂修复 |
5工作日(紧急情况0.5工作时内围护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 |
|||
05 |
突 发 事 件 |
03 |
排水管道堵塞 |
排水管道堵塞或破损导致的排水不畅、污水外溢现象 |
市城乡建委、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市市政工程处、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下水道堵塞或破损修复 |
4工作时 |
进行围护、维修、现场已完全恢复 |
04 |
热力管道破裂 |
蒸汽、热水输送管道破损导致引起蒸汽或者热水外溢的现象 |
淮北热电公司 |
淮北热电公司 |
|
热力管道破裂修复 |
5工作日(紧急情况0.5工作时内围护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 |
|||
05 |
路面塌陷 |
出现路面(边坡) 塌陷、下沉等安全隐患 |
市城乡建委、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市市政工程处、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路面塌陷修复 |
5工作日 |
|||
06 |
道路积水 |
指道路(桥涵)大面积积水,影响通行的现象 |
市城乡建委、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市市政工程处、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道路积水清除 |
4工作时 |
清除 |
||
07 |
道路积雪结冰 |
指道路大面积积雪结冰,影响通行的现象 |
市城乡建委、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城管部门 |
|
道路积雪结冰清除 |
6工作时 |
清除 |
||
08 |
架空线缆 脱 落 |
在道路、小区和其他室外公共空间架空的线缆破损下坠,危害公共安全现象 |
淮北供电公司 |
淮北供电公司 |
专属供电公司产权的线缆脱落 |
架空线缆损坏修复 |
0.5紧急工作时 |
采取安全措施消除隐患 |
||
各通讯运营公司 |
各通讯 运营公司 |
通讯线路线缆脱落 |
3工作日 |
梳理固定线缆,清理现场 |
||||||
09 |
火灾 |
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
淮北市消防支队 |
淮北市 消防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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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火灾 |
0.5小时 |
赶赴现场,及时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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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突 发 事 件 |
10 |
死亡事故 |
指突然发生人身伤亡的事故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指挥中心 |
公安机关负责交通、火灾、治安事故的处置,矿山、建筑、电力等其他伤亡事故由相应部门处置,公安机关负责秩序维护,及时救治职责由120担负。 |
无伤亡事故 |
0.5小时 |
及时救治 |
11 |
群发事件 |
聚众打架斗殴、非法集会等现象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指挥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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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发性事件制止 |
0.5小时 |
赶至现场,视情制止、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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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其 他 事 件 |
01 |
违规高空悬吊作业 |
违规进行的高空悬吊作业情况 |
市安监局、市城乡建委、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建管处、各区住建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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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规 高空悬吊 |
4工作时 |
制止,处置 |
02 |
临街屠宰 |
临街宰杀家禽、牲畜的行为 |
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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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临街屠宰 |
4工作时 |
制止,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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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畜力车进城 |
畜力车进入市区的行为 |
市公安局 |
市交警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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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畜力车进城 |
4工作时 |
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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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门前三包 |
社会单位未按照规定完成门前三包的情况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城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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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门前三包 |
2工作时 |
无门前 三包脏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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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无证餐饮 |
未按规定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手续擅自经营餐饮的行为 |
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市场监管部、城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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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无证餐饮 |
7工作日 |
补办手续或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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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市场管理 |
市场内道路畅通,摊位摆放整齐规范,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 |
市商务局 |
市商务局 |
对直属9家菜市场(惠黎、洪山、相山、黎苑、长山、海宫、凌云、东岗楼、纺织苑)的管理不包含私人产权的经营业主 |
保持道路畅通,摆放整齐规范,无占道经营、乱摆乱停 |
4工作时 |
清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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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
各区(市开发区)市场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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