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委托淮北市城市管理执法监督指挥中心行政执法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已将部分行政执法权委托淮北市城市管理执法监督指挥中心实施并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现公示如下:
一、委托单位:淮北市城市管理局
二、受委托单位:淮北市城市管理执法监督指挥中心
三、委托执法区域
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
四、委托执法具体事项、权限(详见附件)
五、委托执法期限
自2024年7月11日起至2027年7月10为止。
附件:1.行政执法委托书
2.委托执法权事项清单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