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淮北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滤液2.7万余吨、污水处理设施难以满足其处理需求、渗漏液不能有效及时处置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淮北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滤液2.7万余吨,日处理能力约4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难以满足其处理需求,渗漏液不能有效及时处置,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二.整改实施主体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
三.重点措施
1.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目标、完成时限、主管领导和责任人,夯实整改责任。
2.督促填埋场运营企业对渗滤液处理设施维修维护,对关键配件及时进行化学清洗或更换,恢复渗滤液处理设施100吨的处理能力。
3.为减少库区垃圾渗滤液增量,督促填埋场运营企业开展雨污分流整改工作,对垃圾堆体用HDPE膜进行再加固及补漏,规范渗滤液收集和雨水导排,减少雨水进入垃圾堆体。
四.目标任务
完成填埋场积存垃圾渗滤液的处理,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五.完成时限
2024年8月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2022年6月环保督查以来至2023年9月6日共计处理渗滤液27812吨。反馈中淮北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滤液2.7万余吨,日处理能力约4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难以满足其处理需求,渗漏液不能有效及时处置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环境风险隐患已经消除。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1-3199290
电子邮箱:2630106186@qq.com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