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报废电动车
来源:淮北市城市管理局
信件编号: | 20250208001 | 来信时间: | 2025-02-08 11:2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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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建议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烈山区望阳路,原烈山区实验中学北门,路北的可人电动营销中心,施画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长时间存在一台,无主报废电动三轮车,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占用停放区域,因此建议主管部门,可以清理该废弃三轮车。在此表示感谢。 | ||
答复单位: | 市城市管理局 | 答复时间: | 2025-02-17 09:26:15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及时将办件转至烈山区城管局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