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各单位征求意见汇总表
序号 |
单位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濉溪县政府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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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相山区政府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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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杜集区政府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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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烈山区政府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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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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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公安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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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食药监局 |
将:市食药监局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供餐中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制作食品等违法行为。将餐厨废弃物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修改为:市食药监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县(区)食药监管理部门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餐饮消费环节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制售食品的违法行为。 |
采纳 |
8 |
市环保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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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农委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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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工商局 |
将第五条各部门职责中的市工商局职责修改为:配合城管、环保、卫生、质监等部门依法查处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等行为。理由:2013年《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监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我局在2014年机构改革后,即将流通环节食品监管职能从机构到人员划转至市食药监局。一次征求意见稿中工商局职责建议作相应修改。 |
采纳 |
11 |
市财政局 |
文件“第五条(五)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制定市(开发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财政补贴办法。”修改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会同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市(开发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财政补贴办法。” |
未采纳。依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2014〕9号)》 |
12 |
市发改委(物价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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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市商务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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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市卫计委 |
建议去掉卫计委 |
未采纳。依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2014〕9号)》 |
15 |
市交通运输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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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市教育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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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市文化旅游体育委员会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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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市宣传部(文明办)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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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市质监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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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市城乡建委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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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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