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项目招标公告
各有关环境检测机构:
按照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订的《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我单位拟就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等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淮北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项目
二、投标须知
(一)评标方式:竞争性谈判评标法。
(二)经费安排:经费共15万元。
(三)任务时间:自中标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0日前,完全满足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订的《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编制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并通过市生态局备案.
三、投标人资质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承诺不得受过县、区级及以上环保或质监部门处罚或通报(通报处理意见为责令改正或责令整改的,不包括自行改正);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3)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犯罪行为的。
(以上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或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须有五家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服务项目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提供的文件和报价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机构简介(包括组织机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检测能力等);
(四)工作人员一览表、人员资质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投标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六)业绩证明;
(七)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八)服务承诺书
(九)投标报价书(加盖公章)。
五、相关要求
(一)投标所提供资料应该是最新、有效、清晰的,一式两份。
(二)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三)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日期:9月 22日下午5点前送往淮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办公室,联系电话:0561-3199290
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如因特殊客观原因,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告本单位,并得到其同意者除外。
(四)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或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投标报价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严重背离;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六、开标、议标
(一)开标时间:2021年9月23日上午9:00~12:00 。
(二)开标地点:淮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会议室。
(三)议标:由办公室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机构进行综合考虑与打分,最终由评标小组确定定标结果。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工作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有下列行为的将列入黑名单:
1、有串通或恶意报价扰乱市场采购行为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禁止三年参加我单位谈判采购市场;
2、造成直接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禁止三年参加我单位的谈判采购市场;
3、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已确定为承揽商的而放弃承揽业务的终身禁止参加我单位的谈判采购市场。
4、中标后在7日内未与招标人签订订合同的。
5、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检测任务的。
八、签订合同
(一)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二)议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投标人一旦中标,被授予签订合同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否则将被视为中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四)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项目竞得资格、不签订交易合同、不提交履约保证金、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资格等违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我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网上公示,3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招标项目。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建 电话 18856189982。
按照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订的《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我单位拟就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等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淮北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项目
二、投标须知
(一)评标方式:竞争性谈判评标法。
(二)经费安排:经费共15万元。
(三)任务时间:自中标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0日前,完全满足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订的《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编制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并通过市生态局备案.
三、投标人资质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承诺不得受过县、区级及以上环保或质监部门处罚或通报(通报处理意见为责令改正或责令整改的,不包括自行改正);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3)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犯罪行为的。
(以上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或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须有五家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服务项目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提供的文件和报价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机构简介(包括组织机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检测能力等);
(四)工作人员一览表、人员资质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投标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六)业绩证明;
(七)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八)服务承诺书
(九)投标报价书(加盖公章)。
五、相关要求
(一)投标所提供资料应该是最新、有效、清晰的,一式两份。
(二)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三)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日期:9月 22日下午5点前送往淮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办公室,联系电话:0561-3199290
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如因特殊客观原因,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告本单位,并得到其同意者除外。
(四)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或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投标报价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严重背离;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六、开标、议标
(一)开标时间:2021年9月23日上午9:00~12:00 。
(二)开标地点:淮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会议室。
(三)议标:由办公室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机构进行综合考虑与打分,最终由评标小组确定定标结果。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工作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有下列行为的将列入黑名单:
1、有串通或恶意报价扰乱市场采购行为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禁止三年参加我单位谈判采购市场;
2、造成直接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禁止三年参加我单位的谈判采购市场;
3、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已确定为承揽商的而放弃承揽业务的终身禁止参加我单位的谈判采购市场。
4、中标后在7日内未与招标人签订订合同的。
5、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检测任务的。
八、签订合同
(一)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二)议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投标人一旦中标,被授予签订合同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否则将被视为中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四)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项目竞得资格、不签订交易合同、不提交履约保证金、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资格等违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我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网上公示,3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招标项目。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建 电话 18856189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