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城区环境秩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按照《2021年全市文明创建九大提升行动方案》(淮文委〔2021〕6号)文件要求,制定《淮北市城区环境秩序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淮北市城区环境秩序提升行动组
2020年6月29日
淮北市城区环境秩序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按照《2021年全市文明创建九大提升行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更高质量的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积极开展城区环境秩序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城市环境秩序,切实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规范养犬治理行动。加大规范养犬力度,做到犬只挂犬牌、束牵引带、大型犬只戴嘴套,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禁止携带犬只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的,应当征得出租车驾驶员的同意(残疾人携带辅助犬除外);不得在居民区楼道、露台等公共区域养犬;规范收容无主和养犬人自愿送交的犬只。(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三区)
(二)开展环卫保洁质量提升行动。集中开展绿化带、绿化池、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区域、墙根、树根、路缘石根集中清理,达到“六无三净”标准,即无积水、无沙土、无杂物、无垃圾、无杂草、无粪便;墙根净、树根净、侧石根净。(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三区)
(三)开展城市管理秩序提升行动。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及商贸(办公)综合体、农贸(集贸、批发)市场、餐饮单位集中区域、火车站、公交总站等周边开展排查整治,确保无不规范经营现象。开展户外广告排查整治活动,确保广告牌无破损、污浊,设置规范;开展“牛皮癣”清理行动。集中清除城乡建筑物、构筑物、城乡公共设施及树木上非法张贴、喷涂、刻画非法广告。(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三区)
(四)开展居住环境提升行动。小区内公益宣传无缺项漏项、不按规定位置张贴、画面污损、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被占用等现象;无乱搭建、乱设摊点、乱拉扯、乱晾晒、乱张贴、乱堆放、乱停放、乱泼污水,垃圾桶污损、分类标识不清,不规范养宠、楼梯堵塞、消防设施被占用等现象。(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三区)
(五)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提升行动。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机制,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4类收集,合理布置分类投放点,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三区)
(六)开展环卫设施洁净行动。主次干道沿线果皮箱、餐厨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布局合理、定时清运,箱体无破损、干净整洁、周边无散落垃圾。(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三区)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6月29日至7月10日)。各行动牵头单位要按照行动内容和工作要求,制定标准明确、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各相关单位要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形成人人关注、个个支持、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集中推进(7月11日至8月31日)。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建立问题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逐步提升的原则,确保发现的问题按时、对标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9月1日至12月31日)。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促进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开展,对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巩固提高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此次提升行动的重点是环境秩序薄弱环节和薄弱地段,任务重、难度大,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具体工作责任到人,确保完成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切实加大对提升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使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不断增强社会的文明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创建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三)强化部门联动,做好协调配合。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通过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力度,形成合力相互支持,高效完成所承担的文明创建提升行动工作任务。
(四)强化督查指导,严格责任追究。作为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将联合相关单位,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度慢,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