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
从7月20日至12月31日,市城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以此深化“无违建县区”创建及“示范街区”“示范道路”试点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并有效查处违法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本次违法建设集中整治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新增违法建设。主要包括: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面、公交站场、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建设的;在重点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内违法抢建的;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水系和其他公共空间进行建设的;擅自在建筑物顶部、底层和退层平台进行建设或擅自开挖地下室的,以及擅自建设车库、储藏室等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全市范围内的各类新增违法建设问题,坚决遏制违建现象出现的反弹趋势,做到全排查、严整治、零新增,形成长效管控机制。健全完善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市城管支队负责人介绍,各县区城管局、市高新区城管大队将边排查边治理,分类梳理,制成台账,对城市规划区内新增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违法建设。
同时,市城管局将成立若干督查组,对各县区的违法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季度考核内容。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决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记者 徐志勤 通讯员 马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