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城管局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濉溪县城管局高度重视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心组织执法人员在县城区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1月4日,濉溪县城管局组织县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家单位联合执法,对全县餐饮业油烟污染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巡查县开发区银杏路餐饮单位6家,其中“天香香油坊” 存在炒熟料使用散煤情况,严重污染环境。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使用清洁能源,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
随后执法人员重点对濉溪县浍河路、烈山南路、虎山南路高空监控点路段进行日常巡查,在巡查中发现浍河路有3家餐饮户使用煤球炉现象,执法人员给予劝告并依法取缔。在烈山路毛毛幼儿园东侧发现有个别餐饮流动摊点使用劈柴、燃煤情况。执法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餐饮业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指出使用劈柴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及对人体的伤害,业主们表示理解和支持,承诺改用清洁能源。毛毛幼儿园东侧“隆兴广告店铺”三台印刷机正在工作中,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备废气直排,执法人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依法要求其限期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装置。
此次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对37家饭店后堂操作间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在巡查中发现,有些餐饮单位虽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未做到定期清洗维护,存在防护措施不到位现象。对此,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限期整改。